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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垫江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日期: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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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垫江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清梅通报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部署精神,明确了督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副组长向霆对垫江县做好集中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委书记蒲彬彬作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梅时雨主持会议。

周清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变革、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明确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路径。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环境保护督察的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复强调要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走“守着绿水青山苦熬”的穷路,决不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歪路。市委、市政府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鲜明、部署明确,对开展环保集中督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我们必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抓贯彻,认真抓落实。

周清梅强调,此次督察主要是督察垫江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推动垫江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督察《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我市有关条例、意见、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国家绿盾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大环保行动”推进和环境保护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变化特别是区域流域环境情况;重点督办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重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终身追责等工作机制。

向霆就做好集中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垫江县相关负责同志要做好配合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向督察组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时,做到全面、真实、客观。要坚持边督边改,高度重视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环境问题,力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以解决实际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按要求公开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设置专栏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提供必要保障,配合督察组做好工作协调和后勤安全等保障工作,为督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蒲彬彬表示,市委、市政府派出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区县开展督察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区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验。要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深刻认识环保督察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压实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增强接受环保督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把环保督察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以赴、全员上阵、全民动员,做到保障到位、梳理到位、汇报到位、责任到位、信息到位,不折不扣落实督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全力确保督察结果运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着对党负责、对垫江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改到实处、见到实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要以这次接受环保督察为契机,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的作为和贡献。

根据工作安排,督察进驻时间从6月20日正式开始,为期三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23-74600017,专门邮政信箱:垫江县邮政信箱8901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日8时—20时,主要受理垫江县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处理。督察期间有关情况和相关结果将根据要求,通过市级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环境监察办公室有关同志,县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或通过视频形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