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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公示表(第十二批)

日期: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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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

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1

电20180702001

高峰镇老塆酒厂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沟。

高峰镇

水(企业排污)

关于“高峰镇老塆酒厂生产废水直排河沟”的核实情况, 该件反映的酒厂全称为“垫江县老碗酒坊”,位于高峰镇民主村2组,2016年7月修建,2017年5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白酒酿制与销售,2018年7月3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酒厂以高粱、玉米为原料,通过燃料无烟煤燃烧高温发酵制成白酒。作业期间有蒸煮水产生,由当地农户分运用作饲料和肥料,在外运装卸过程中有撒漏道路及边沟痕迹,该厂未建相关环保设施,无烟煤存放区无遮盖设施,雨水浸泡后有污水外流嫌疑,场外无河流。该厂属于间歇式作业,当日检查时未生产。

属实

处理情况:1、责令该酒坊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环保设施未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责令业主立即修建无烟煤堆放区的遮盖设施及周边围栏,避免雨水浸泡后产生污水外流;3、加大对该酒坊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修建燃煤净化处理设施,严格做到达标排放,严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整改情况:1、该厂已停止生产;2、该厂已联系天燃气公司,办理用气手续,改进生产工艺;3、业主已着手处置露天堆放燃煤,清理清洁场地。

2

电20180702002

圣皓集团与东城国际小区只有一街之隔,请问规划国土环评是如何通过的。

工业园区

其他

2004年,《垫江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经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4〕300号文批准实施,总体规划明确了在城市东边靠近高速公路一带布置朝阳工业园区,即现圣皓集团位于该总体规划确定的朝阳工业园区发展工业产业的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此,县规划局根据我县批准的《重庆(垫江)朝阳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垫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先后于2009年、2010年和2015年、2016年为圣皓集团办理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县国土房管局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有关程序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16年2月挂牌交易了垫江朝阳工业园区内的2宗工业用地,受让人为圣皓集团。2009年3月,县环保局以垫环函[2009]10号文批准同意圣皓一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圣皓集团生产项目通过渝北区的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报告》和县环保局核发的环保验收手续渝垫环验〔2016〕039号,2018年3月,县环保局批准了圣皓集团的换发排污许可证渝垫环排证〔2018〕0017号。


一是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对该公司的监测和监管力度,杜绝发生废气排放超标问题。

二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向东城国际小区投诉业主做好相关产业布局的解释工作。

三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快推进圣皓集团整体搬迁有关事宜。

3

电20180702003

桂溪华庭小区附近烧烤摊(特别是新疆人)长期扰民,希望设立专门的夜市烧烤店。

桂阳街道

气(油烟)

据查,过去,桂溪华庭小区附近的确存在烧烤占道经营现象。6月24日,县城管局对该小区附近夜市烧烤进行了专门整治,对经营业主耐心宣传法律法规,解释政策,当事人配合作了整改。此后,县城管局加强了此处的监督管理,每晚巡查2至3次,未再发现烧烤占道经营现象。

属实

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此处烧烤占道经营的监督,建立长效管理,严防反弹。

县城市管理局已在中央华府周边以及丹湖苑周边设置了临时夜市规范摊区,安排执法队员进行规范管理,并逐步探索在县城区其他地方,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情况下设置临时夜市规范摊区,以满足广市民的需要。

4

电20180702004

桂阳街道丹湖北路6号丹湖苑小区1栋、5栋一楼经营的多家火锅、餐厅油烟扰民。

桂阳街道

气(油烟)

关于“桂阳街道丹湖北路6号丹湖苑小区1栋、5栋一楼经营的多家火锅、餐厅油烟扰民”的情况核实,2018年7月4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丹湖苑小区1栋、5栋13家餐馆进行了现场检查。丹湖苑小区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丹湖北路6号,小区内部设有居民公共烟道,未设立商业公共烟道。

千岛湖鱼庄名为“垫江县郑步泽餐饮店”,位于丹湖苑1幢附32号、33号门市。2016年11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80平方米,有10张餐桌,主营鱼、汤锅。厨房有4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市政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丹乡养胃馆名为“垫江县丹湖苑羊肉馆”,位于丹湖苑1幢1-附30号、31号门市。2016年12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30平方米,有8张餐桌,主营汤锅、烫菜、凉菜。厨房有2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市政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老铁锅火锅名为“垫江县老铁锅火锅店”,位于丹湖苑24号、25号门市。2016年8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20平方米,有8张餐桌,主营火锅。厨房有2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哈儿土火锅名为“垫江县哈儿火锅店”,位于丹湖苑26号门市。2017年5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30平方米,有10张餐桌,主营火锅,店内不熬制底料,需加热油。厨房有3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袍哥人家名为“垫江县泡哥人家火锅店”,位于丹湖苑一号楼门市。2017年5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30平方米,有10张餐桌,主营火锅。厨房有2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嘉佳生态鱼名为“垫江县嘉佳生态鱼火锅店”,位于丹湖苑1幢1-附28号门市。2013年5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50平方米,有13张餐桌,主营水煮鱼。厨房有3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张氏椒麻鸡名为“垫江县张纯富餐饮店”,位于丹湖苑5幢附38号门市。2018年5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20平方米,有9张餐桌,主营中餐制作。厨房有3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传奇重庆双椒鱼名为“垫江县谭光琼餐饮店”,位于丹湖苑附50号门市2-1。2018年5月经营至今,占地约300平方米,有19张餐桌,主营鱼火锅。厨房有2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小区内市政下水管道。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丹乡生态鱼馆名为“垫江县刘剑军餐饮店”,位于丹湖苑附八号门市。2016年11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00平方米,有7张餐桌,主营鱼火锅。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宫格火锅名为“垫江县九宫格火锅”,位于丹湖苑5幢附49号门市。2017年9月经营至今,占地约150平方米,有9张餐桌,主营火锅。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排入小区内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北京羊蝎子,检查时未营业,门店贴有转让纸张。

胖子烤鱼烧烤,检查时未营业。

石全食美,检查时未营业。

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对所有丹湖苑小区1幢、5幢所有餐馆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责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千岛湖鱼庄、丹乡养胃馆、老铁锅火锅、哈儿土火锅、九宫格火锅等5家餐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避免油烟扰民。

二是告知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袍哥人家、嘉佳生态鱼、张氏椒麻鸡、传奇重庆双椒鱼、丹乡生态鱼馆等5家餐馆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并且保障其处理后的油烟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

三是针对未营业的3家餐馆,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留置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餐饮油烟管理部分的法律条款宣传,并在宣传单上告知若油烟未按相关行业标准处理后排放的,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油烟已规范化处置的保证其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

电20180702001

文昌街杀鸡臭味扰民。

周嘉镇

经周嘉镇调查,逢周嘉赶集日为2、5、8日,有一个屠宰鸡鸭经营业主用一个小煤炉熬制松香用于对杀之后的鸡鸭去毛,加之天气炎热,有松香(内含鸡鸭毛)熬制的气味,在一定程度上有扰民现象。

属实

1、周嘉镇已规划新增建设大型综合农贸市场,目前已完成选址和规划,处于审批待建中。

2、对屠宰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其在市场的摆摊点;要求屠宰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并要求必须把场地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6

电20180702002

中医院外科大楼餐馆执法人员来处理后现在油烟更大。(20180626001)

桂溪镇

气(油烟)

2018年6月27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上述三家餐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责令餐馆业主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油烟经处理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避免油烟和噪声扰民。

2018年7月3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上述三家餐馆进行了复查,垫江县春雷饭庄、垫江县杨余兰餐饮店、振兴饭店已联系了商家安装厨房油烟处理设施,垫江县杨余兰餐饮店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于当日18点能完成安装,垫江县春雷饭庄预计于2018年7月4日至5日完成排风扇拆除、油烟净化器安装和油烟管道规整,振兴饭店预计于2018年7月6日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

部分属实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继续督促上述三家餐馆尽快落实整改,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和维护,避免油烟扰民。同时,责成县环保局、桂溪街道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类似环保问题。

7

电20180702003

桂溪名苑广场舞噪音扰民。

桂阳街道

声(生活噪音)

经核实,较多老年人唱歌、跳舞音量大,但较之前音量已有所下降。

属实

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民警每天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城管执法支队、桂阳街道工作人员到桂溪名苑广场对唱歌、跳舞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活动并尽最大限度降低音量,不得影响周围住户。经过连续开展工作,噪音音量已有所下降,大部分群众表示支持工作,但仍有少部分群众有抵触,下一步县公安局将一直坚持并督促整改落实。

8

电20180702004

桂溪名苑广场舞噪音扰民。

桂溪街道

声(生活噪音)

同电20180702003

属实

同电20180702003

9

电20180702005

永平镇石坪5社榨菜厂直排盐水到河里,味道特别大,拉榨菜车沿途流出盐水。

永平镇

水(企业排污)

县经信委现场查勘,投诉人所投诉的榨菜厂名为重庆助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有19个榨菜腌制池,其中16个榨菜池正在腌制中,存储榨菜580吨;3个榨菜池空置因2013年修建时未达标而未使用。现场查看厂房周边无异味,未发现直排现象。

不属实

1、督促该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污防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2、加强对重庆助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监管,严防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10

电20180702006

黄沙镇政府门口姓王的住户大小便直排。

黄沙镇

水(其它)

经黄沙镇现场调查,此住户位于黄沙镇政府对面,白柚广场右侧,因该户未修建化粪池,原排污管网已损坏,导致生活污水及粪便直接排放至周边院林里。

属实

根据县环保局和县兴垫公司的安排部署,黄沙镇正在编制场镇次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预计在7月底完成,到时场镇污水都将通过次支管网接入主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1

电20180702007

桂阳街道黎明村江华山童勇养猪场下雨涨大水时就将粪便直排河里面。

桂阳街道

水(畜禽养殖)

经垫江县农业委员会、桂阳街道办事处、桂溪街道畜牧兽医站现场核实:垫江县星勇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即童勇养猪场)建于2007年9月,圈舍面积约1867平方米,现存栏种猪43头、商品猪477头,配备沼液提升泵1台,雨污分况流不彻底,建有沼液储存池2处约200立方米,均未加盖,其中一处沼液池底部有2根暗管。干粪通过人工挑运、机械拖运至林地进行消纳,沼液通过人工挑运、管网输送至周边及自有消纳地中进行还田消纳,未发现直排河中迹象。

该场已被纳入依法强制关闭任务,目前已完成取证,正进入司法程序。

属实

责令该公司销毁排污暗管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避免因设施设备损坏停用造成环境污染。

责成桂阳办事处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12

电20180702008

老城南政府曲酒厂(城南小学斜对面50米)杨学文铝钉厂排放臭味、灰尘、烟雾。

桂阳街道

气(企业排污)

2018年7月4日,县桂阳街道会同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杨学文铝钉厂实为垫江县云恒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万安四社,生产场所约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熔炼废铝生产再生铝。

该公司生产设备坩埚1口,2005年6月投入生产。主要原材料是废铝,生产工艺:废铝—熔炼﹙利用坩锅﹚—成型—产品。产品为铝锭,日常量约1吨。燃料为无烟煤,日用量40公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水处理后,经约10米烟囱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未办理环保手续。

据该公司法人称,已停产大半年。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发现废气、灰尘、烟雾排放情况。

不属实

对业主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同时责令企业环保设施未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桂阳街道及县环保局将加强跟踪检查,严禁企业违规擅自生产。

13

电20180702009

西湖安置点冻库整改未到位,电流声,排风机声、机器共振声仍然扰民。

桂阳街道

声(企业噪声)

2018年7月4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西湖安置点冻库进行了现场检查。

投诉人反映的冻库位于桂溪街道西湖安置点4栋,占地约30平米。该冻库主要噪声来源为2台压缩机,位于冻库所在房屋内,其出风口位于房屋后方窗户处。该冻库主要经营鸭子冷冻,场地为自有房屋,压缩机启动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20点,温度高于零下16摄氏度自动启动,间歇式运行,约2~3小时运行一次,一次约半小时,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当日检查时该冻库压缩机正常运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7月4日对该冻库噪声进行了监测。

部分属实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要求业主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禁晚上20点至次日8点后运行压缩机。待该次监测报告出具后,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作出研判,依法行政,从严从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4

电20180702010

高安镇星溪村2社况权猪场无化粪池,粪便直排在堰塘,又从堰塘流到田里面,臭味也特别大。

高安镇

水(畜禽养殖)

经县农委、高安镇人民政府、高安镇畜牧兽医站现场核实:垫江县利浩生猪养殖场,位于高安镇新溪村2社家担坡,2014年11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4.6亩,圈含面积1600平方米,设计存栏生猪900头,正在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目前实际存栏生猪710头,全部为商品猪。该场建有沼气池1个、化粪池2个、场内储存池1个、溢粪池1个、田间储存池2个;实行人工干清粪、雨污分流。干粪由当地农民经人工挑运、机械拖运方式用作有机肥,沼液一部分抽排到庄稼地作为有机肥施用,另一部分输送到田间储存池暂存,未发现粪便直排入农田。

不属实

责令该场限期内进一步完善治理设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不污染环境。责成高安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防治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15

电20180702011

碧桂园7栋后面公路对面(尚品金典对直上去明月大道)沙场早上5、6点就开始作业,有时半夜开始作业,噪音、灰尘大扰民。

桂阳街道

声(企业噪声)

2018年7月4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明月大道碧桂园小区7栋后面沙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松林社区庄家湾有1家建筑材料销售点,由夏琴租赁场地开办,经营场所约1000平米,主营水泥、河沙、石子、红砖售卖,2017年经营至今。目前堆放物料约1000吨,营业时间为早上7点半至下午22点。经营过程中产生一定粉尘、噪声,未配套环保设施,未取得任何证照。

部分属实

县政府已责令县城市管理局、县国土房局、县环保局、桂阳街道等相关单位对该沙场实施关闭处理。

16

电20180702012

坪山镇农贸市场处圈养的猪、鸡排放臭气大。

坪山镇

气(畜禽养殖)

反应地点位干坪山镇集贸街余常友门市后面,经现场核实如下:6月28日,坪山镇政府干部和居委干部现场宣传政策后,于6月29日清理走2头生猪、3只鸭子和10只鸡。但居民肖华由于外出,政府限期7月5日前自行处理,截止7月2日,2只母猪尚未处理。

属实

7月3日下午,坪山镇接到转办案件后,立即赶赴现场,督察事项办理情况,主动协助肖华联系买家,于7月3日下午和7月4日上午买家运走2头母猪。目前现场所有畜禽已处理完毕,污染物已全面清理,业主已主动承诺不再养殖畜禽。

17

电20180702013

白家镇湖滨村1、2社四川老板承包的柑桔地打农药味道大。

白家镇

2018年7月4日,垫江县农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白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深入白家镇湖滨村就群众信访举报“白家镇湖滨村1、2社四川老板承包的柑桔地打农药味道大”一事实地开展了调查了解。经调查核实:

1、企业情况:重庆市渝尚佳柑橘股份合作社,于2018年3月在垫江县白家镇湖滨村1、2社承包柑橘果园面积约500亩,主要种植春见、爱嫒系列两个品种。

2、病虫草防治情况:该合作社于2018年6月26日至7月3日期间对果园开展病虫草防治,主要施用农药品种为草甘膦异丙胺盐、二甲四氯钠,均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集中稀释,在果园内利用管网采取高压喷枪进行施药,每天施药时间为:早上6时至10时,下午6时至8时。

3、投入品情况:该合作社所施用的农药、除草剂等投入品均采购于成都,均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合格产品,均建立了物资台帐和农药使用记录,未发现有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病虫草防治药品。

属实

1、在防治病虫草害时不得擅自加大农药浓度。

2、在高压喷枪施药过程中,要减小喷枪压力,尽可能避开大风、逆风向喷药,要对着果树施药,不要朝天空施药,与农户房屋接壤处的果树尽量少施药,尽力减少农药气味向空气中的传播范围。

3、每次施药期间,在果园入口及与农户接壤处,制作一些诸如“本园正在施药,请勿进园”等温馨提示牌。同时,要与左邻右舍搞好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

18

电20180702014

杠家镇花园4社村民杨林明在李家坪塘放鸭子,污染水,村民反应大。

杠家镇

村民杨林民在李家坪塘放养鸭子近300只,污染水质。

属实

要求其立即卖掉近300只肉鸭,不能在李家坪塘放。

19

电20180702015

北银桥垃圾转运站垃圾、污水臭气扰民。

桂溪街道

土(垃圾)

调查核实,白银桥垃圾站存在臭味扰民的情况。

属实

责成县城管局,采取了如下措施:

1.增配除臭、消杀、消毒设施,对垃圾站池进行全面的消毒除臭作业;购置高压冲洗枪,及时冲洗站内垃圾箱体、车辆和污水;实现密闭化作业,降低异味散发。

2.规范排水设施,立即开展对垃圾站前污水管道的疏通和清掏,彻底解决污水横流的问题。

3.召开作业公司相关人员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运行管理,错峰作业,注意行人安全,强化对站池管理员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4.设置专人值守,委派一名督查人员现场定点检查垃圾收运工作,督促垃圾站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规范管理,及时冲洗和消杀,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中转站内外环境整洁,尽量减少臭味扰民的情况。

20

电20180702016

合兴村七组两个榨菜厂污水直排进水库。

白家镇

水(企业排污)

县经信委现场核实,投诉人投诉的两个榨菜厂分别是垫江县强亮食品有限公司和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

1、垫江县强亮食品有限公司,现有13个榨菜池,其中3个榨菜池正在腌制中(300余吨

榨菜),5个榨菜池空置,4个清洗池,1个榨菜池存储盐水40余吨。现场查看企业周边情况,未发现企业直排、外排迹象。2018年6月5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检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2、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现有19个榨菜腌制池,16个榨菜池正在腌制中,1个榨菜池空置,2个榨菜池储存盐水80余吨。经现场查看:企业厂门前有穿墙排水洞口,厂门外有排水管道及管沟,排水沟发黑、有异味;厂后方有污水积聚。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于2018年6月5日检查发现外排废水排放口水样超过排放标准,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垫环执违改〔2018〕88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正在依法处理中。

部分属实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污防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2、加强对垫江县强亮食品有限公司、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管,严防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3、依法及时处理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超标违法排放行为。

垫江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对垫江县蒲杨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垫环执罚告(听)字〔2018〕74号。

21

电20180702017

东桥四组疑似卓越农业基地堆放粪便在公路边臭味扰民。

高安镇

其它

经垫江县农业委员会、高安镇人民政府及农服中心、环保办、高安镇畜牧兽医站现场核实:重庆欣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成立,位于高安镇东桥村3、4组,面积1000亩,主要种植设施蔬菜、油用牡丹等。2017年11月在距离陈小华居民房约80米处建设有机肥临时堆码场约300平方米,堆码发酵畜禽粪便后用于本种植基地施用。

属实

责令该公司立即清除现有临时堆码场并消除异味,另行选址建设有机农家肥堆放点,远离居民点且必须封闭。责成高安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22

电20180702018

同电20180702016

白家镇

水(企业排污)

同电20180702016

部分属实

同电20180702016

23

电20180702019

兴隆花园3栋68号门市业主反应疑似9栋下水管坏了,污水漫出臭味扰民。

桂阳街道

2018年7月4日下午,桂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南阳社区工作人员到兴隆花园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兴隆花园3栋68号门市后面一条光缆线沟往地面渗水,导致该门市后门附近有积水,主要为雨污混流水。目前因大雨天气,暂时无法确定雨污水来源。

部分属实

与反映人沟通,经兴隆花园3栋68号门市业主认可,待天晴后,由业主自行将光缆线沟渗水位置处的活动盖板移开后,桂阳街道及南阳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渗水原因。根据查出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落实维修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