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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公示表(第十五批)

日期: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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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

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1

电20180705001

长龙镇长龙村伟翔石材洗沙於积河道,造成周边农田无法取水灌溉,运输车辆来往扬尘大。

长龙镇

生态、扬尘

长龙镇伟翔石材洗砂场于2016年7月安装洗砂设备,2017年3月试运行,在生产期间因环保设备不完善,排污入河道被县、镇相关部门处罚并多次要求其停业整改。2018年5月中旬该企业开始停产安装完善环保设施。目前重庆市迈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显示: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可实现达标排放(洗砂环保措施采取的是循环用水,不对外排污); 2018年7月5日,县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至今仍未让该企业恢复生产。针对在2018年5月上旬以前有直排或偷排污泥到长龙河道的行为,县、镇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正在开展原排入河道淤泥的清理工作,确保长龙河行洪畅通、清洁。对清理结果县防洪办将会组织验收和评估。同时运输车辆造成的扬尘问题也是本次环保整改内容,生产扬尘已整改到位。周边农田取水灌溉不受影响。

基本属实

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环保达标备案登记证前严禁该企业生产,在环保达标的情况下,严格监管偷排行为和运输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同时将函告县防洪办尽快组织对河道验收。

2

电20180705002

长安文化新城沿街门市粪水、生活污水直排河中。

桂溪街道

污水

7月6日,城市管理局、桂溪街道办事处对长安文化新城沿街门市及河道周边进行了2次排查,排查结果:无粪水、污水直排河中的现象。

不属实

1.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加强对门市、小区乱排污水的巡查,严查严控乱排污水情况,同时加强对门市经营者和小区相关人员的宣传,要求其污水接入小区化粪池,经处理合格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若发现污水直接排入管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形成常态。

2.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所加强长安文化新城门市、小区及小平桥河道内污水管网渗漏情况的巡查,立查立改,形成常态。

3.桂溪街道办事处加强长安女人街小区居民爱护市政设施的宣传知识教育,形成常态。

长安文化新城沿街门市油烟影响楼上住户。

油烟

2018年7月6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长安文化新城沿街门市进行了现场检查。长安文化新城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属老旧小区,未规划建设商业公共烟道,沿街门市9家餐饮行业情况如下:

豆花香石磨豆花店于2015年6月开业,营业面积约70平方米,有小方桌10张,主要从事豆花、中餐餐饮制售,厨房有2个灶头,该餐馆在经营过程中有油烟外溢现象。2018年3月,垫江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该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垫环执违改【2018】20号),要求该餐馆于3月31日前改正餐饮油烟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行为。3月下旬,该餐馆购置了机械式烟罩油烟净化器,并新建了40米铝制高空排放烟道,4月下旬投入运行。现场检查时该餐馆油烟机运行正常,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冯豆花石磨豆花名为“垫江县冯豆花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豌杂面名为“垫江县凌碟餐饮店”,主营面条等面食类,不从事炒菜经营。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城羊肉米线骨汤面名为“垫江县胡记面庄”,主营米线类,不从事炒菜经营,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开心羊肉米粉名为“垫江县水城羊肉粉店”,主营面条、米线类,不从事炒菜经,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叶记馄饨名为“垫江县刘琴餐饮店”,占地约15平方米,有2张小方餐桌,主营包子、馄饨类面食,不从事炒菜经营,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麦家宝汤包·粥名为“垫江县张远餐饮店”,占地约20平方米,有3张小方餐桌,主营包子、饺子、粥等小吃,不从事炒菜经营,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锦和苑欢乐自选火锅名为“垫江县锦和苑自选火锅店”,占地约1000平方米,有50余张餐桌,主营火锅,店内不炒制火锅底料,底料由成都锦和苑自助火锅底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妈妈面坊于近日开始营业,占地约20平方米,有3张小方餐桌,主营面条、米线类面食,不从事炒菜经营,暂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副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对所有长安文化新城小区所有餐馆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责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冯豆花石磨豆花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避免油烟扰民。

二是告知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豆花香石磨豆花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并且保障其处理后的油烟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

3

电20180705003

澄溪镇通集村大队办公室后100米恒杰化工企业晚上排废气扰民,工业污水污染周边田土河流。

澄溪镇

臭气、污水

2018年7月7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工作人员对恒杰化工进行了现场检查。

重庆拓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重庆恒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位于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主要从事硝酸钠、二甲基砜生产、销售;年产硝酸钠2507t/a,二甲基砜1576t/a。该公司以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二甲基亚砜过程中产生的废盐通过反复蒸发浓缩、冷却结晶、固液分离的方式,分离废盐中的硝酸钠、二甲基砜产品,年处理二甲基亚砜废液10000吨,该项目于2013年4月取得了重庆市环保局【渝(市)环验〔2013〕043号】竣工验收批复。当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018年7月7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并委托重庆新天地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放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废水、废气均未取得监测报告。经实地勘察,该公司距离通集村大队办公室直线距离约500米,且该公司周围无田土,均属于工业园区澄溪组团规划范围内。

部分属实

1.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手续要求的工艺生产产品和处理废水、废气,做好污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2.待该次监测报告出具后,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做出研判,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

电20180705004

坪山镇莲花村3社移民安置房无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排河中,冉仕明猪场粪水直排河中,河水污染严重。

坪山镇

污水

经坪山镇现场核实情况如下:1.安置房后原有一个化粪池,建房时门市并没有设计修建排污管,居民入住后在门市内自行修建厕所,因门市地势低,与化粪池存在标高问题,污水无法进入化粪池,出现倒流现象,居民就直接将污水排入边沟。2.冉仕明猪场位于莲花村办公室斜对面,目前,养有生猪67头,母猪11头。该猪场仅有一个储粪池,猪粪有溢出现象,溢出污水通过排水沟进入盐井溪尾端。

属实

1.在居民点再修建一个化粪池,将门市污水接入该化粪池,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整改。2.由于冉仕明养猪场不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应进行模式化治理,于2018年7月30日完成整改;如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如未按相关规定和时限执行,将移交相关部门,强制关闭。

5

电20180705005

周嘉镇综合村(福兴街上)涨水期间污水池同井水混流。

周嘉镇

污水

经周嘉镇调查,所反映的事项部分属实。复兴场是中合村一组所在地,在场镇后面的河边有一座老旧没有使用的密井(现在居民都是饮用自来水),2014年由县环保局牵头在复兴中合村以“村庄连片整治项目”修建的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站。因地势的原因,在井处修建了一个砼污水提升井,污水不会渗漏到井中,并且污水提升井上沿低于井口的上沿,所以,污水一般不会流入井水中。洪水期间,河水猛涨,水位高于井口,才有可能发生其所反映的情况。

部分属实

1、组织人力,对污水提升井中的淤泥及污水提升井中漂浮的垃圾进行人工清理。

2、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浚,并清理各污水井中漂浮垃圾及淤泥。

3、加强管理,安排人员长期对污水管网的污水井及污水提升井的漂浮垃圾进行清理,并每天对污水提升井的提升泵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

6

电20180705006

新华书店旁边老工艺厂宿舍楼下沿街餐饮门市假烟道,油烟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桂溪街道

油烟

2018年7月6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新华书店老工艺厂宿舍楼下沿街餐饮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新华书店老工艺厂宿舍楼位于桂溪街道工农路,属老旧小区,未规划建设商业公共烟道,沿街门市4家餐饮行业情况如下:

李雪琴中餐店检查当日正常营业,2018年6月租赁场地从事中餐制售,占地约70平方米,有11张餐桌,主营中餐小炒,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市政下水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办理任何手续。

垫江县烧椒豆花店检查当日正常营业,2017年8月租赁场地从事中餐制售,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有6张餐桌,主营中餐小炒,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外环境。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汪代林小炒店检查当日门市开放但未营业,2018年7月租赁场地从事中餐制售,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有10张餐桌,主营中餐小炒,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小区住房下水管道。未办理任何手续。

快手自助检查当日正常营业。2018年3月租赁场地从事快餐类制售,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有5张餐桌,主营快餐。厨房有1个灶头,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小区住房下水管道。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对桂溪街道工农路工艺厂综合楼下4家餐馆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分别对垫江县烧椒豆花店、李雪琴中餐店等2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垫环执违改【2018】99号)(垫环执违改【2018】100号),责令两店于2018年8月6日之前完成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要求四家餐饮店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对油烟净处理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且保障其处理后的油烟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排放,保持环境卫生,避免油烟扰民事件发生。

7

电20180705007

南新街与永辉超市桥之间小巷道有污水、臭味。

桂溪街道

污水

县城市管理局、桂溪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于2018年7月6日上午到现场核实。经核查:南新街与永辉超市桥之间小巷道有污水属实。

属实

由于该居民楼属于南街社区委员会管辖的范围,经城市管理局与桂溪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沟通协商,责成桂溪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指导南街社区居委会,立即组织业主筹集资金,一周之内更换破损排污管道。

8

电20180705008

实验中学至县人民武装部沿街门市噪声扰民。

桂溪街道

噪声

7月日上午10:20,县城市管理局会同桂溪街道迎春社区、东街社区对东街沿街门市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桂溪街道东街(实验中学至武装部)沿街门市用音响进行销售宣传,产生噪音扰民。

属实

7月7日上午,县城市管理局与县公安局、桂溪街道迎春社区、东街社区工作人员集中走访了东街20家经营商户,此处商户均习惯用音响进行销售宣传,产生噪音扰民。工作人员现场对商户进行了噪音扰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商户不得将音响摆放在人行道上,严格控制室内音响音量,并督促音量大的商户现场关停音响,不得噪音扰民。

已责成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桂溪街道将加强对东街商户的监管,减少噪音扰民,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9

电20180705009

澄溪镇强生大道路边(胜利六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澄溪镇

土(垃圾)

澄溪镇人民政府已于7月2日上午组织投诉人、施工单位就清理整改方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7月3日上午已开始作业。实施清理整改期间,遭遇了持续大雨、施工机械陷入泥潭,清理整治工作被迫暂时中断,拟待天气转睛后立即恢复后续工作。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澄溪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之前与投诉人讨论确定的清理整改方案,尽快在投诉人的监督下恢复施工,限期完工。督促胜利社区负责教育住户清除洒落的生活垃圾,并常态保持清洁卫生。

二是已责成澄溪镇人民政府向投诉人就征地拆迁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其对征地拆迁诉求回归到政策规定上来。

三是已责成澄溪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跟踪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建筑废物堆放在田里的现象发生。

10

电20180705010

周嘉镇响水6队复合肥厂,臭味扰民。

周嘉镇

臭气

经县农委、周嘉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位于周嘉镇向水村六组的重庆市鑫伟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在正常运行,该中心2017年11月投入生产,厂内日收集畜禽粪便80吨,处理周嘉、曹回、普顺、沙坪、永安等镇近100家面禽养殖场粪便,年产有机肥2万吨,现厂内堆有成品肥约3000吨。该中心占地面积0.805公顷,厂房分为发酵槽、成品堆放间、臭气处理通道。臭气通过负压风机进入水帘循环,无组织排放,水池中加活性除臭液处理。经调查该中心臭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设施农用地备案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了《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垫)环排证〔2018〕0044号)。

属实

要求该中心生产时尽量关闭厂门,减少臭气排出;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处理臭气的设施设备,严格做到无污染行为的发生,严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11

电20180705011

中央华府(松林小区对面)沿街餐饮店(综合龙虾、中央华府1号车库旁边烤鱼、无戒酒馆等)烟味大。

桂阳街道

2018年7月6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城市管理局、桂阳街道对中和龙虾、垫江县无戒餐饮店和功夫烤鱼进行了现场检查。

中和龙虾名为“垫江县中和龙虾餐饮店”,厨房有2个灶头,经营过程中有油烟产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进入小区公共烟道,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戒酒馆名为“垫江县无戒餐饮店”,主营中餐制作,厨房有2个灶头,经营过程中有油烟产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机械式集风罩收集后排入外环境,持有营业许可证,因近期才开业经营,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功夫烤鱼名为“垫江县豪臣餐饮店”,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党政中心北侧天宝路93号中央华府1幢-1楼8号,主营烤鱼制作,厨房有3个灶头,经营过程中有油烟产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收集净化后排入外环境,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和桂阳街道责令中和龙虾和无戒酒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整油烟管道;要求功夫烤鱼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同时规整油烟管道。

县城管局将加大对临时占道街区的巡查管理力度,并且要求商户劝导客人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对不执行规定,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执法,不按要求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并予以处罚。

针对我县城区夜市烧烤占道和扰民问题,县商务局牵头,县城管局配合设置中央华府等街区临时占道经营摊区7处,按照经营内容、经营区域、设置样式、经营时间、配置环卫设施“五统一”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烧烤经营业主必须服从管理,不得将油烟烤箱等烧烤工具摆放在门店外经营。

12

电20180705012

垫江县新民镇报恩寺金玉养鸡场疑为禁养区,且鸡粪未处理散排周边。

新民镇

畜禽养殖

经县农委、新民镇人民政府、新民镇畜牧兽医站现场核查:垫江县金羽养殖场位于垫江县新民镇双河口村8组。双河水库下游约2公里,报恩寺下三道拐处的半山腰,始建于2009年,租用垫江县新民镇双河口村8组林地50亩围花养鸡。2010年4月16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500231600145119,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养殖,销售畜禽。该场建有宿含办公楼1幢、育雏温室1幢50平方、育成鸡大棚4幢1060平方米,沼气池4口共计108立方米、干粪台20平方米,主要饲养土鸡,设计存栏肉鸡20000羽,现存栏约1000羽左右。该养殖场位于双河水库下方2公里、饮用水源取水坝外,中间间隔海拔300余米的山体2座,不在双河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属禁养区;经咨询相关部门,报恩寺不属于垫江县风景名胜古迹,而是在县民宗办业务指导下,归属新民镇管辖的普通寺庙,地处该养殖场左后上方水平200余米、垂直100余米的后山上,两者之间绿树间隔。该养殖场对双河水库水源和报恩寺无影响。该养殖场存栏鸡数量不足1000只(在林下散养100多只,在其中一个鸡舍内圈约800只),养殖方式为放养,场内无成堆的鸡粪堆积,没有用于冲洗圈舍的水管等设施,各处排水沟内没有冲洗痕迹,因此没有产生废水。经业主介绍,该场使用“活力99”发酵剂、垫料发酵床等方式处理鸡粪,鸡粪及垫料需3-8年清除更换一次,鸡粪及垫料可直接用于还田还土作农家肥用,且处理效果较好,场内无明显气味。四周也未发现乱倒鸡粪现象。

不属实

(一)责成业主加强管理,加强环保投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二)责成新民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双河口村委会加大对该养殖场跟踪监督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超标排放或偷排现象,将立即上报环保局严肃查处,杜绝扰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