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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日期: 20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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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垫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力争到2020年年底前,全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比例达到50%以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0%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分类模式基本形成。
一是强化管理,有序推进。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明确各主体单位职责分工,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形成以法治为基础、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全县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强化试点,协同推进。确立澄溪、高安、沙坪、桂阳、桂溪等5个镇街开展试点,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并及时实施;县城区有物管的小区试点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根据年度计划将方案报县城管局备案;其他乡镇参照本实施方案,承担起主体责任,创新机制体制协同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有效推进。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规范投放易腐垃圾,分类投放其他垃圾,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确保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