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整治工业污染。全面落实各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督促辖区内医药、砖瓦、玻璃、商品混凝土等企业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组织19家烧结砖瓦窑企业开展错峰生产。
二是大力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绿带集尘、及裸露扬尘“六大环节”管控,督促工地落实扬尘排放十项规定,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100%。
三是有效遏制生活污染。巩固已划定的30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督促25家餐饮经营单位、20家公共机构食堂开展油烟净化治理,发布《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通告》,科学划定禁止燃放区域。
截至3月31日,我县一季度优良天数为69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天数比例达77.5%,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垫江蓝”开局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