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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举措”狠抓河流生态基流工作

日期:2019-07-16


一是专题研究抓落实。2017年以来,组织参加市级专题会议2次、培训会3次;协调周边区县召开协调会(相互学习)2次;召开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协调会6次、培训会1次,提高了思想意识,夯实了河流生态基流工作基础。

二是协调配合抓落实。县整改办统筹调度全县河流生态基流整改工作,实行部门协同推进。对生态基流工作统一口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实行会商研判机制;注重枯水期、平水期、洪水期阶断节点,协调合理截流蓄水,确保河流生态基流。

三是排查整改抓落实。针对全县水电站分布及生态基流实际,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和各乡镇(街道)分别采取现场点位排查、跟踪督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排查25次,共梳理出11座“问题”水电站,按照所涉领域职能职责,及时移交整改。截至目前,11座“问题”水电站已全部整改销号,彻底拆除白家镇高墩河水电站,现正结合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再次逐站(工程)核定生态流量和其它问题核查,确定生态泄放措施和实施电站评估分类、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完善生态流量监测。

四是巩固成果抓落实。采取再“看”现场、再“听”汇报、再“查”资料等方式,有序开展“回头看”。目前,已开展“回头看”2次,落实完善相关制度10项,下发整改通知1份,对整改不彻底和新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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