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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8月1日)

日期:2019-08-16

2019年8月1日,垫江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2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19年8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D2CQ201908010043 垫江县黄沙镇万胜村10组手巴岩位置砂石厂排放污水及粉尘扰民。称督察组到重庆后该厂未生产,但正在进行厂房扩建,待督察组离开后将继续生产。该厂未办理相关手续。 垫江县 水,大气,其他污染 2019年8月2日,县政府组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建设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和长龙镇政府对该砂石厂进行了现场勘察。经核实,2019年5月,重庆雅胜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与原土地承租人陈建中达成口头协议转租土地建打砂厂,该厂占地约1000平方米,位置在长龙镇朝阳村6组手巴岩处(小地名)。长龙镇政府于2019年5月29日、7月5 日分别对该厂平场行为、安装打砂设备行为进行了现场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于7月11日、7月28日对建设业主陈建进行2次约谈,责令其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7月25日长龙镇政府函告了县供电公司(垫长龙府函〔2019〕92号),要求在该厂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不予供电。7月26日县建设综合执法局到现场实地核查,迅速启动了调查机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垫建综执[责令停止]〔2019〕51号),启动立案查处(垫建综执[立案]〔2019〕43号),并对建设业主陈建进行了约谈;8月2日,该局函告县供电公司(垫建综执函〔2019〕151号),要求禁止向该公司提供用电服务。
(一)关于“沙石厂排放污水及粉尘扰民。督察组到重庆后该厂未生产,但正在进行厂房扩建,待督察组离开后将继续生产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该厂于2019年5月底开始动工平场,目前已安装打砂设备和架设动力用电设施,无任何建筑物,未发现厂房扩建情况。该厂正在新建之中,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县供电公司未进行供电,目前该厂尚未进行打砂生产活动,未发现排放污水和粉尘扰民。
(二)关于“该厂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2019年5月7日县市场监管局核发了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1MA60CF7RX9。核准经营范围为“仓储服务及管理(不含危化品);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钢管、扣件;(以上经营范围,仅限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核准公司住所为重庆市垫江县长龙镇朝阳村6组手巴岩坎下(仅限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2019年7月12日,重庆雅胜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增加“销售:机制砂”。通过审查,申请人陈建所提交变更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件,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7月12日予以变更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核准登记该公司销售机制砂,符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仅是对该公司经营取得了主体资格的核准。县市场监管局在核准该经营范围时加上了限制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还应依法取得用地、环保、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才能开展加工销售机制砂。经核实,该砂石厂未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来电投诉人反映的“该厂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责成县建设综合执法局会同长龙镇政府落实专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该厂再次违法建设,并继续强化与县供电公司协作,禁止向该公司提供用电服务。
(二)针对该企业违法占地的问题,责成县建设综合执法局牵头、长龙镇政府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依法调查处理,督促该厂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貌。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长龙镇政府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责成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建设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全面强化日常巡查排查监督,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落到实处。
D2CQ201908010020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溪明苑三期广场从早上6点至晚上9点居民跳广场舞、露天唱歌音响噪声影响该小区居民休息。 垫江县 噪音 桂溪名苑(三期)广场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社区月阳路,面积约3000平方米,为桂溪名苑、桂溪华庭、豪门花园等周边楼盘居民跳舞、健身的主要场地。
2019年8月4日,县公安局会同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桂阳街道等单位10余名工作人员到桂溪名苑(三期)广场进行了现场勘察。经核实,桂溪名苑(三期)广场晚上有7家唱歌跳舞的娱乐群体,确实存在群众跳坝坝舞、唱歌控制音响不到位、声音过大现象,群众举报情况属实。8月6日晚,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强带领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桂阳街道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到桂溪名苑(三期)广场,近距离了解群众需求,倾听民情民意,并对各单位开展噪音扰民联合执法、规劝引导、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基本属实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责成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桂阳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桂溪名苑(三期)广场周边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同步对县城区体育场、西门广场、中心广场、国能酒店广场等噪声突出的区域开展噪声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坚持教育劝导为主,积极开展法律和政策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音响、音量过大的娱乐群体和组织者进行法律宣传与口头警告。
二是依法严厉查处。对屡劝不止、警告无效的群体和个人,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对典型案件、典型个人予以曝光处理,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依托辖区派出所巡逻防控警力,街道社区专职、义务巡逻队力量,对重点区域、歌舞娱乐场所等主要噪声来源不定期开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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