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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8月3日)

日期:2019-08-14

2019年8月3日,垫江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2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19年8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D2CQ201908030050 垫江县长龙镇长龙村7组伟翔石材厂夜间排放噪声及泥浆至长龙小河。泥浆排入河中,造成河水断流,要求清理。 垫江县 噪音,水 (一)关于夜间排放噪音的问题
经县生态环境局、长龙镇政府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作业时有噪声产生。根据监测报告(垫(环)监字【2019】ZF-59号)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18)2类标准。
经县生态环境局、长龙镇政府询问公司现场负责人、附近村民和公司工人得知:该公司正常作业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18:00,夜间不生产。但偶尔会有加班生产行为,加班时间至21:00,加班时会出现排放噪音现象。
(二)关于夜间排放泥浆至长龙小河,泥浆入河造成河流断流的问题
1、7月24日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规资局、县水利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一排放口,随即由县水利局责令其限期拆除。7月28日县水利局复查,该排放口已拆除。经长龙镇夜间巡查,未发现有夜间排放泥浆的行为。
2、经县水利局、长龙镇对长龙河(伟翔石材厂区至水磨滩处)河道运行情况和泥沙堆积情况进行现场查勘,河段内确有淤泥淤积在河道中,未造成河水断流,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经长龙镇政府向群众了解,在伟翔石材日常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生产污水直排和偷排行为。根据以往检查发现,存在有采石场地和打砂场地污水随暴雨排入河流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针对噪声超标的问题,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对长龙伟翔石材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垫环执罚告字〔2019〕14号),拟行政处罚3万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二)由县水利局督促长龙伟翔石材对石柜子河段进行清淤,保证河道行洪畅通,完成后组织专家对该处河道清淤情况进行验收(该项工作正在开展)。
D2CQ201908030006 垫江县工农南路551号难忘烧烤夜间将一部分烧烤箱摆放至门市门口排放油烟影响楼上住户生活。 垫江县 大气 经查,难忘烧烤,实际店名:忘不了烧烤,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工农南路八一桥洪豪大厦7号门市,经营主体:垫江县黄科烧烤店,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烧烤,门市面积约30平方米,经营时间为19:00至次日凌晨2:00。
2019年8月4日晚,县政府组织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核实处理,8月5日晚,县政府组织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桂阳街道办事处再次到现场核实处理,该店两天均在店内烧烤作业,有1台移动式无烟烧烤车,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后排放,但烧烤车的油烟净化设备相对陈旧,未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保养。该店从业人员共2人,其中1人健康证超过有效期,1人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
属实 一是责成县生态环境局督促经营业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保养,经营业主已于8月4日晚对烧烤车的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并已于2019年7月30日订购了一台新的无烟烧烤车,将对旧的无烟烧烤车进行更换,预计8月10日能更换到位。8月7日晚,分管副县长带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营业主承诺停止使用旧的烧烤车,待新的无烟烧烤车到位后再营业,并定期对新的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油烟扰民;二是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从业人员于2019年8月15日前办理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在办理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等经营活动,经营业主表示积极配合,并将择机及时办理;三是责成县城市管理局督促经营业主必须在店内加工作业,对其进行谈话,宣传引导经营业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严禁油烟扰民;四是责成桂阳街道办事处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周边环境,并对周边群众走访询问整改效果,确保群众满意;五是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管执法,整改效果接受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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