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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8月6日)

日期:2019-08-18

2019年8月6日,垫江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1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 2019年8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D2CQ201908060025 1、垫江县曹回镇石鼓村公墓附近几个坡埋尸上坟的放鞭炮噪声及烧纸钱气味扰民,白色垃圾无人清理。埋葬地为私人土地,政府未经主人同意将私人土地私自租售,且无相关手续。镇政府告知村委会等督察组走后再埋葬。2、督察组第一次交办后,镇政府、村委会仍有洽谈埋葬业务事宜。建议不允许在此地埋葬。 垫江县 其他污染 现场调查核查:2019年7月28日、8月7日,县民政局召集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东部新区管委会、桂溪街道办事处、曹回镇政府、渝垫公司等单位及石鼓村社干部,进行了两次现场勘查。       垫江县曹回镇石鼓村8组公墓(村级公墓,由曹回镇政府管理)附近2个坡共20余亩土地,因垫江县城东部新区开发,自2018年6月以来,已累计迁葬310座(含双人墓)坟墓于此地。
(一)关于“上坟鞭炮噪声及烧纸钱气味扰民,白色垃圾也无人清理问题”的核实情况。
2019年7月28日以前确实存在从县城东部新区迁埋石鼓村新坟晚上燃放鞭炮及烧纸钱情况,因管理不到位现场确有白色垃圾遗留未清理。
(二)关于“埋葬地为私人土地,政府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将土地私自租售,也无相关手续问题”的核实情况。
2018年5月23日,曹回镇石鼓村8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了涉及20余亩丧葬用地的租赁事宜,并就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即:单人墓(4平方米)每座收费1200元,双人墓(6平方米)每座收费1800元,40%由占地农户所得,50%由全社农户分配,10%用于集体杂工开支。共涉及占地农户25家,均已领取了土地补偿金。
(三)关于“督察组第一次交办后,镇政府、村委会仍有洽谈埋葬业务事宜”的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督察组第一次交办后,确有居民廖素清向石鼓村8社社长高承元咨询了解墓地相关事宜,但并未确定购买墓地埋坟及洽谈埋葬业务事宜。
部分属实 8月12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召集县民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东部新区管委会、桂溪街道办事处、曹回镇政府、渝垫公司到现场进行了督导检查,县政府要求:一是责令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曹回政府将现有石鼓村公墓外310个坟墓占地调整为公益性公墓用地,由曹回政府报县民政局审批。二是责令曹回政府和当地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公墓及公墓外生态环境(鞭炮噪音、烧纸钱臭气、垃圾遍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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