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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期:2019-10-21

今年以来我县一直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碧水行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凸显,1-9月龙溪河国控断面水质保持Ⅲ类,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Ⅰ~Ⅲ水质断面占比77.8%。

一是建成园区污水治理设施3座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51座,实施13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24个乡镇雨污分流改造;建成城镇污水管网370km,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关闭任务,落实138名干部对全县1190家正常运行的养殖场和禁养区已关闭241个养殖场经进行监管巡查。

二是全面落实《2019年龙溪河流域(垫江段)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验收,精准整治龙溪河流域涉水污染源553个;每月对龙溪河、桂溪河、回龙河等14条河流48个乡镇出入境断面进行采样监测,按照《垫江县流域生态生态环保激励补偿办法》严格奖惩兑现,1-9月48个监测断面奖励98万元、补偿536万元。

三是出台《垫江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制度》,对水质提升工作两月一调度,每日通报龙溪河水质情况;全面开展辖区内次支河流清漂清淤,全面取缔拦河筑坝投饵施肥养鱼,复兴河、小沙河、长龙河等劣Ⅴ类河流断面持续减少;桂溪河建成区段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黑臭水体整治公众评议调查满意度达到99.15%。

四是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组织开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化工企业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排查”等5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746人次,排查涉水污染点位1035个,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隐患15处,发现整改环境污染问题31个;今年以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76件,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2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件,共处罚款235.3万元,查封扣押4件,责令停产限产4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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