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溪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澄溪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澄溪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诱发我镇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我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降雨过程和较长时间降雨后,特别是当发生连绵雨或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发生会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滞后性。在具备滑坡、泥石流发生地形和松散堆积场地区。我镇地处四川盆地边缘斜坡地带,属新华夏系第三沉积带,地质构造复杂,软弱层及软弱结构面发育,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加之降水丰沛,且多大雨、暴雨等集中降水过程,故区域内地质灾害形势较为严重,具有类型多、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监测力度不大等种种因素,因此地质防灾任务十分艰巨。
全镇地质灾害发生仍以滑坡、危岩为主,且具有继续性和间歇性。同时,我镇各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灾害发生也较多,特别是在集镇、农村居民点以及工矿企业区,其规模虽然较小,但危险性较大。需特别注意的是,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其中又以危岩崩塌及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及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全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全镇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三、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2007〕77号)要求,明确地质灾害防治按“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镇级有关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居)委、镇辖各企事业单位实行辖区负责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灾工作制,实行联系领导和驻村干部监测责任制,力争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联系村干部:实行联系领导、驻村干部监测责任制;指导和监督各自联系村(居)委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编制全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报县规资局批准实施;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地质灾害汛期检查组,开展汛前、汛中检查、指导、监督预测预警工作;对发生的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报告县规资局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三)镇政府应急办公室:汇总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发布灾情;迅速准确地向镇政府报告灾情,为镇政府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建议;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镇级有关部门提出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意见,送镇政府审批。
(四)财政办: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足额提取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切实做好使用监管工作。
(五)社事办:协助镇政府调查核实灾害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协助做好灾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安排工作;提出救济物资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向县民政局报告灾情。
(六)交警中队、交安办:负责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各类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活动中的地质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公路、内河航道、河堤时,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当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和航道堵塞时,及时制定抢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复交通。
(七)卫生院: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及药品、药械进入灾区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做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八)文服中心: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定期发布全镇山体滑坡等级预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九)派出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十)农服中心: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治工程质量监管,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负责水文、水情分析预测,发现洪灾险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洪水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水利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规建管环办: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制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本镇在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
(十二)学校:负责中小学校舍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 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安监办: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发现地质安全隐患,责令工业企业、矿山开采企业整改;加强监管,组织矿山企业将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协调配合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镇纪委:负责对镇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灾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五)村(居)委: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特别是编制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防治预案报镇政府,并抄送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主要负责人为防灾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灾害点所在村(居委)主任为监测负责人。灾害点监测员由村(居)委会确定、镇政府审批,主要负责灾害监测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认真做好《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发放和归档工作,并及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3、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灾区稳定。
4、坚持灾情速报、险情巡查和汛期24小时值班。
5、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
四、地质灾害的处理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及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二)地质灾害的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负责处理,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送县规资局。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后,镇政府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灾害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作为地灾防治业务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核实、分析并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各村(居)委、镇辖各企事业单位报告灾情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镇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附件:澄溪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一览表
抄送: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澄溪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05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