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高峰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高峰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高峰镇综合应急预案》、《高峰镇临灾转移工作方案》及《高峰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名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高峰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附件2:《高峰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附件3:《高峰镇综合应急预案》
附件4:《高峰镇临灾转移工作方案》
附件5:《高峰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名册》
本经编制后若未发生重大改变,不再重新编制,继续沿用(所涉及的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的人员自行递补)。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