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1)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3) 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
(4)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7) 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指导全县政务值班标准化工作。负责县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办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值班系统调度工作。
(8) 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整合。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0) 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培训行政文秘人员。
(11) 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县政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行政首长委托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
(12) 负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信息网信息数据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13) 承担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外事办具体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外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计划审批,负责处理和协调涉外事务。
(14) 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1) 牵头贯彻和实施国家及地区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电子政务办机房主干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及主干网络线路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县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和县政府应急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
(2) 负责全县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指导、考核与资源整合。具体承办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编制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全县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考核。
(3) 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整合。对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对电子政务项目实行验收和后评价制度;对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运维方案进行审查。
(4) 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信息数据安全。
3. 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和具体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县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县级机关、县委县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4. 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搞好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评价、竣工检测;闪电监测、雷电灾害鉴定;应急救援防雷技术保障;防雷科普宣传;防雷装置检测及技术服务。
5.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和其它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监督,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6. 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场地标准化、流程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 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协调服务,负责统一发件窗口审批结果发件工作,负责咨询服务台咨询接待引导等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反映事项,为群众提供服务;对乡镇(街道)、部门群工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负责网审平台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包括: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职责:
1.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共设置内设机构16个。具体设置分别是:综合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党建科、督查科、会联科、文秘科、信息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公开科、行政科、机关事务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政务值班科。
2.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共设置内设机构3个。具体设置分别是:网络建设科、政务公开科、综合管理科。
3. 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无内设机构。
4. 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隶属于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车辆保障科、后勤服务科共3个科室。
5.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设办公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信息科、财务科、法规科共6个科室。
6.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职能职责,设置综合科、协调指导科、窗口建设科、基层指导科、群众工作科5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上述单位均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220.53万元,支出总计8,220.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0.13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5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4.0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县府办(本级)和电子政务中心追加文印室设备采购经费、信息化项目评估经费;二是减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项目经费中的综合办公楼、三号楼及档案馆物管费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门市和房屋出租收入、县级机关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的租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直接解缴国库管理,不再纳入事业收入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56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62.97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218.7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09.06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其中:基本支出4,354.64万元,占53.0%;项目支出3,864.08万元,占47.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20.5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88.38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48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减少县府办(本级)和电子政务中心追加文印室设备采购经费、信息化项目评估经费;二是减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项目经费中的综合办公楼、三号楼及档案馆物管费和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县府办(本级)本年度调出人员多,导致基本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62.97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7.32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3.11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增加。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0.59万元,占9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1.7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用存量资金追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费,二是新增上报决算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2)教育支出4.6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职工参加线上培训较多,线下培训较少,培训费用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8.1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2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02.1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3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职工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133.14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4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职工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7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以及退休健康休养费补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6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0.43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办公经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同时新增决算上报单位垫江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31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县级机关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调整年初预算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1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标准,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8.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行政业务检查等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8万元,增长240.5%,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县级机关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调整年初预算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16.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办公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2辆;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1,9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9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部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增加,参加线下培训减少,培训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8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日常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5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7%。主要用于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采购、电子政务中心项目信息化评估服务和光纤线路租金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3864.0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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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也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自评得分满分的项目5个,自评得分97分以上的项目4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工作开展较好,资金发挥效率较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文件、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高效运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老师联系电话:023-74522003
附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机构运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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