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立生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2024学年度食用盐项目 |
项目内容 |
负责全县中小学2024年度食用盐配送 |
采购预算 |
15万元/年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重庆市盐业集团渝东南有限责任公司垫江销售中心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51号附1号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按照《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凡取得副食经营工商执照,从事副食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经营食盐零售业务。从事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处购进食盐;使用食品加工用盐、肠衣盐、畜牧盐、渔业用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经营者处购进食盐。”及《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按文件和条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垫江只有重庆市盐业集团渝东南有限责任公司垫江销售中心。 |
公示时间 |
2024.6.20-2024.6.26 |
专家论证意见[仅针对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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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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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高老师 1311013861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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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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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将受理该采购申请;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