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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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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衔接专项资金。经审查,项目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的承包商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

(二) 项目建设地点: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1组。

(三)建设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详见附件:《2024年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规划设计方案》。

(四)本次招标项目包干最高限价:39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发包总价包含安全生产费、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sdj.gov.cn/)下载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公开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自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关注本公开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独立承担参与本次公开投标活动所涉及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本项目资料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时00分;通过转账或以电汇等方式缴纳至如下账户:收款单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账号:2510030120010000368 ,开户行:重庆市农商行垫江支行裴兴分理处。

注: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裴兴镇项目招标资料费”字样,否则财务部门无法核查到账,视为无效报名投标人自行负责。交款成功后将交款凭证电子件图片传至QQ邮箱:514266685@qq.com(注明:公司全名称和该项目名称),邮箱收到时间或银行转账时间超过缴纳资料费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名。在开标现场入场签到时提交缴纳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纸质件以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核查到账时间为准。不缴纳资料费的发包人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开标地点:垫江县裴兴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1组。

联系人:夏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745997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1组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23-74599700

2

项目名称

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

3

建设地点

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1组。

4

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专项资金

5

出资比例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出的施工设计图等所示全部相关内容,包括答疑、补遗等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8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

(1)检察机关查询无不良记录;

(2)最近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3)最近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如投标人无上述的不良行为则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2)要求所有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投标人必须达到上述人员要求的条件。投标时暂不提供的相关资料,但中标后不能满足相关人员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包

不允许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的答疑及补遗。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7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18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布。

1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电话联系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做出答复,并将最终实质性答复内容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0

投标报价

1.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包干最高限价390000元(叁拾玖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2.投标报价为该工程项目的包干总价,包括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风险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其他说明:

(1)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使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3)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工程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周边区域施工情况、施工难度、场内运输及多次转运、垂直运输、材料和机械堆场、施工作业面、交叉干扰、装卸限制、弃渣场地及运距、行车干扰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

21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封存(各投标单位采用信封封存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进入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当场退还;进入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开标结果公示期3日满,且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业主单位通知投标人退还;

(二)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

3.通过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2

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招标人依法组建

24

低价中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根据全部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由发包人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3、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不开标。

4、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及中标单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按照“依次递补”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中标单位须向发包人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的3倍作为风险担保金,否则发包人视为恶意竞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此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管理。

7、风险担保金的退还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部分”纸袋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纸袋,在封套上标明。

2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投标文件袋统一使用牛皮纸袋

2.投标函部分资料装入“投标函部分”牛皮纸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牛皮纸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和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27

中标公示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投诉后向第一中标候选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2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按中标价的5%转账至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退还时间:承包商完成全部工程量,业主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2)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未开工的。

29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前应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如有),并提供转账回执。

30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统一为: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的项目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均以本项目名称为准。


附件:

1、确认文书

2、投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5、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规划设计方案(已同步挂网自行下载)

6、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双排对头式)肉牛养殖场建设工程量清单(已同步挂网自行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 确认文书.doc
附件2投 标 报 价 函.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附件4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doc
附件5: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肉牛养殖场-规划设计方案.doc
附件6:垫江县裴兴镇长安村(双排对头式)肉牛养殖场建设工程量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