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垫江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强化用权信息公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围绕“六稳”“六保”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信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管理,信息公开持续加力
一是加强统筹促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效能,以科学、便民为原则,着力增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指引性,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类别,健全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制定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明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范围、形式、流程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高效规范。
二是推进试点强示范。以试点为引领,开展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将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领域的政府信息纳入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建设,各领域信息公开更具有示范性。
三是严格审核保质量。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始终做到依法公开。开展政府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能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不应公开的不予公开。
(二)聚焦重点,公开效能不断提升
2020年,垫江县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县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36万余条。
一是推动用权信息公开,履职更加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定期核查机制,确保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今年,我县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13件,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制发3件,均依法予以公开。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标注废止、失效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公开随机监督抽查结果1530户,其中综合抽查计划445户,食品行业650户,餐饮行业435户。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完备,在渝快办上公布行政许可处理决定8139件、行政处罚信息1001条。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更加便民。动态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垫江县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886项、公共服务事项346项,镇街政务服务事项207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自助办”,全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体化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网上办”达98%。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流程再造和办事指南编制,累计精减材料35.4%,减少表格66%,减少跑动85.9%,办理时限压缩58%。扎实推进“一窗综办”,“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升级投用,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即办。
三是深化民生领域公开,公开更加广泛。提高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细化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教育领域信息1000余条。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提高疫情信息发布和各类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注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收集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时公开发布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主动公开公共卫生信息3400余条。推进就业创业、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发布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信息790余条、企业用工信息5800余个。定期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按月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信息11800余条、特困人员供养信息4600余条、临时救助信息5277条、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13516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91条。及时发布惠企惠民政策,如《惠企政策篇》《惠民政策篇》等,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为企业纾困解难,为百姓谋福利。
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互动更加到位。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全县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5篇。提高政府系统信箱信件办理实效,压缩信件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基本实现5个工作日内高效办结群众来信,有效回复群众来信1045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来件,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的2件,邮政申请的6件,决定公开的6件,依法不予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件。上述案件未出现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打造平台,公开载体加快完善
一是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设立固定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档案馆、图书馆分别配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设施设备,服务更加便民。充分发挥《垫江日报》、垫江电视台、垫江新闻网等传统媒体和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作用,基本做到了政府信息和群众的及时触达。
二是做优平台,优化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县政府网站整体纳入市集约化平台,基本实现了网站统一高效管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统筹调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网页,开发政府网站错字扫描软件,有效关停政务新媒体10个。
(四)常态督导,工作保障坚实有力
县政府办公室采取巡查指导、督查通报等措施,整治公开信息不及时等问题,共通报10余起。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纳入了目标考评体系,占考核分值的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8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1 |
+318 |
417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79 |
-143 |
1614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46 |
-209 |
148762 |
行政强制 |
150 |
-2 |
194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60 |
73180.5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不足及主要改进措施
2020年,垫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供需还不均衡。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还不够。部分政策信息内容分散,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仍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积极、不及时。二是少数单位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对基本的专业术语等理解有偏差,不够准确。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上述问题,我县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做好信息服务。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推进落实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聚焦重点民生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让政务公开更充分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推动政府信息供需更加均衡。
二是抓好督促指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细化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和培训制度,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抓落实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管好公开平台。以政策法规为指引,不断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进一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系统及前台展示,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性和政策解读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