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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74Y/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关于排查整改燃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

垫江经信发〔202468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排查整改燃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企业,各用户设施安装单位:

近期我委多次接到群众反映,部分居民用户燃气安全

装置销售安装单位以政府或燃气企业要求为名,要求居民用户购买安装指定单位产品及安装服务,预收安装费后长时间未完成安装,造成用户投诉和信访,侵害群众利益。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排查整改燃气安全装置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障群众选择权

我委发布的《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目录清单》,是根据《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为方便用户选择而发布的指导性清单,用户可自主选择目录清单内或目录清单外符合条件的安装单位和产品。燃气公司及清单内服务商应主动告知用户具有自主选择权,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强制用户购买指定产品。各乡镇(街道)、燃气企业不得强制要求辖区(供区)用户购买指定安装单位产品及服务。

二、全面排查问题

各乡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对本辖区、供区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排查强制用户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预收费不及时安装、乱收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问题,填写附件《垫江县燃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各乡镇(街道)于11月15日前通过“一表通”下发的临时表格报送,各燃气经营企业于11月15日前报县经济信息委。

三、抓实问题整改

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我委将逐项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加强管理,禁止工作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推荐、指定产品和服务。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优化服务,不得在服务中设置或变相设置违法违规限制性条件或不合理收费名目,严禁工作人员搭售燃烧器具和安全装置。对预收费不及时安装问题,督促安装单位根据用户意愿限期完成安装或退款。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

县经济信息委设立燃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举报投诉电话(74513632),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各燃气经营企业需在营业场所公示举报渠道。

对群众反映不合规、不诚信经营的安装单位,我委将视情况约谈,情节严重的,从《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目录清单》予以清退。对燃气经营企业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等行为,我委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产品质量、价格、垄断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附件:垫江县燃气用户设施安装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单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1025

(联系人:余洪武,电话:1822516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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