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03A/2020-00074 | [ 发文字号 ] | 垫教工委〔2019〕118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5-08 |
关于印发《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现将《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中共垫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室
2019年8月29日
垫江县责任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
(试行)
为加强对中小学责任督学的管理,充分调动责任督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责任督学(不含县政府专职督学)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责任督学的学习培训、履行职责、提交资料、督导成效、创造性指标等方面(详见《垫江县责任督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三、考核实施
责任督学考核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责任督学每年于10月15日前依据《垫江县责任督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于10月30日前组织对责任督学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提交县委教育工委会审定后执行。
四、等级评定
考核得分名次排在前15%的人员评定为一等,60分以下评定为三等,其余人员评定为二等。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责任督学评定一等资格:
1.责任学校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
2.责任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社会反映强烈的;
3.不服从本督导责任区统一安排,严重影响本责任区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责任督学参加督导工作次数达不到规定次数的80%;
2.违反督学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县委教育工委领导。
(二)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给予表彰,符合条件的,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考核评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的,予以续聘;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取消其责任督学资格。
(三)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挂钩。责任督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实行单列,按核定标准全额计提,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考核分配到人头(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四)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按责任督学履职考核分值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三个等次,将结果反馈给编制所在单位,编制所在单位按本校行政绩效考核相同等次人员(未分等次的学校根据全校行政人员考核结果按人数平均划分为三个等次作为计算的理论数据)绩效考核的平均分计算责任督学在编制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督学经历视为班主任经历。
本考核办法从2019年9月起执行。
附件:垫江县责任督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垫江县责任督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姓名:单位:年度:
评价 项目 |
评价要点 |
权重 |
评 分 细 则 |
信息来源 |
自评 得分 |
综合 评定 |
学习 提高 (5分) |
1.自觉学习教育法规、教育管理或教育督导方面的书籍,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
2分 |
每半年上交1篇学习心得体会。督导室根据每篇的质量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2分、0.4分。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 |
督学上交的学习心得体会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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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督学培训,努力提高督导业务水平。 |
3分 |
未完成规定培训每少一次按均值扣分。 |
督学参加培训的记录、签到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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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 职责 (50分) |
3.深入责任学校督查、指导工作,督促学校依法办学、循规育人,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
20分 |
到每所责任学校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按均值扣分。 |
责任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督导工作手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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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责任学校辖区民办幼儿园督查安全稳定工作及办园行为规范情况。 |
3分 |
每月参与督导责任区集体视导辖区民办幼儿园1次。每少一次按均值扣分。 |
督导工作手册中的督导记录及有关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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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责任学校听课、观课或参加教研活动,了解教研现状,指导教学改革,并向责任学校领导反馈课堂教学情况。 |
15分 |
全年听课节数和参加教研活动次数累计不得少于10节(次)/校。每差1节(次)按均值扣分。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或督学工作手册中的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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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访问师生,并及时向责任学校领导反馈所了解的信息。 |
2分 |
全年到每所责任学校开展不少于10次师生访谈。少一次按均值扣分。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工作手册中的访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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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听取责任学校工作汇报,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 |
2分 |
每学期至少听取每所责任学校1次工作汇报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少1次按均值扣分。 |
督学工作手册中的听取学校工作汇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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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处理责任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和其它安全工作情况。 |
3分 |
责任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未迅速赶赴现场,未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每次扣1分;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未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工作手册中的督导记录、学校反馈意见及安稳办提供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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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成片区值班任务。 |
1分 |
按照督导责任区值班安排,完成每月值班工作。值班不到位1天扣0.2分,扣完为止。 |
督导责任区值班记录、督导室抽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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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时处理、回复群众举报、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
2分 |
有举报、投诉不及时处理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工作手册中的督导记录、学校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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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其他临时性任务。 |
2分 |
每次按完成任务的好、中、差情况分别扣0分、0.5分、1分,扣完为止。 |
教委或督导室相关工作记录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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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资料 (12分) |
12.月度资料。 |
1分 |
每月写一份月工作计划。每份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1分、0.2分,少一份扣0.3分,扣完为止。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工作手册中的月工作计划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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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每月写一份月工作小结。每份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1分、0.2分,少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上交月工作小结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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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每月写一篇月度督导报告。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1分、0.2分。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上交月度督导报告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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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季度资料。 |
1分 |
每季度上交一条督导信息。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1分、0.2分,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督导室登记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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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度资料。 |
1分 |
每年写一份全年工作计划。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2分、0.5分,无计划扣1分。 |
督学管理平台数据、督学工作手册中的年工作计划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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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每年写一份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2分、0.5分,无总结扣1分。 |
上交年度督导工作总结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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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每年写一篇年度督导报告。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2分、0.5分,无年度督导报告扣2分。 |
上交年度督导报告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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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每年上交1篇调研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按好、中、差分别扣0分、0.2分、0.5分,无调研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扣1分。 |
上交调研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及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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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 成效 (30分) |
15.责任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保持上年水平或有提升。 |
20分 |
每所责任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降低一个位次扣8分(原始扣分),再将原始扣分按均值折算为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
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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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责任学校安全稳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
5分 |
责任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以及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每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县教委相关科室(中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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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责任学校坚持依法治教,办学方向端正,办学行为规范。 |
2分 |
责任学校明显存在违规办学行为,责任督学不及时制止的,每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县教委及有关部门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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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责任学校对责任督学的履职情况反映好、评价高。 |
3分 |
年终县教委组织责任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对责任督学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其中班子成员测评占1分,教职工测评占2分。按测评结果计分。 |
对责任督学的民主测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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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 指标 (3分) |
19.教育督导信息被市、县教育刊物或网站采用。 |
1分 |
督导信息被市、县教育网站采用每条加0.2分、0.1分。最高不超过1分。 |
督学提供被采用信息复印件及督导室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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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教育督导文章在县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
1分 |
文章在全国、市、县刊物发表或获奖每篇分别加1分、0.6分、0.3分。最高不超过1分。 |
督学提供刊物复印件、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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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育督导课题研究 |
1分 |
承担县、市、国家级教育督导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每项分别加0.5分、0.8分、1分。最高不超过1分。 |
课题资料、结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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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100) |
100分 |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