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日期:2024-01-03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本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 县教委规范性文件;

2. 县教委领导简介、分工、机构设置;

3. 县教委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统计信息;

4. 县教委信息年度工作报告;

5. 县教委工作动态;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官方网页

(http://www.cqsdj.gov.cn/bmjz/bm/jywyh/);

() “垫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在手机微信中搜索“垫江教育”公众号并关注)

2.线下渠道。通过垫江县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开放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垫江县图书馆。地址:垫江县文化西路22;开放时间: 8:00—18:00(每周四下午闭馆,节假日等特殊期间开放时间详见垫江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3)垫江县档案馆。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其他渠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渠道一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文毕大道北段(垫江教委)50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

对外接件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3—74512214

渠道二

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8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

对外接件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4522706

2.邮政寄送。

收件人: 垫江县教委办公室。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文毕大道北段(垫江教委)109室。

邮政编码:408300

其他: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23—74512214。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确认电话:023—74512214

()办理流程

见附件2

()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5)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教委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文毕大道北段(垫江中学三合湖校区旁)109室,办公时间: 9:00—12:30, 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12214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