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科学技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
垫 江 县 财 政 局
关于废止《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
奖励政策(试行)》的决定
垫江科技局发〔202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和县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2023年11月30日县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对《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奖励政策(试行)》(垫江科技局发〔2021〕25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奖励政策(试行)》 |
垫江科技局发〔202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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