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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垫江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5-11-06

1.问:《垫江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坚持哪些原则?

答:本办法坚持以“权责清晰、配置科学、分类实施、管理透明、程序规范、放管结合、诚信监督”原则,提高对项目申报、审核、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进行组织与管理。

2.问:参与主体职责是?

答:县科技局负责统筹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的遴选、管理、监督,会同县财政局下达立项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具有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制订和落实本单位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审核并提交真实、有效的项目资料及其证明材料;科技咨询专家对项目申报通知、编制、受理审查,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3.问:科技项目的分类?

答:项目分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创新、社会民生科技创新、其他科技创新四个类别。

4.问:项目资金匹配原则是多少?

答:项目承担单位匹配经费与财政资助项目经费比例的确定,原则上工业类项目不低于3:1,农业类、社会民生类项目不低于0.5:1。体现政府目标导向的社会公益研究项目,财政科技专项经费全额资助。

5.问:项目申报要求有哪些?

答: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符合项目定位和申报通知的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申请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在研项目之和不超过2项。

(三)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报情形。

(四)项目单位没有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六)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项目申报单位一律签订严禁项目多头申报承诺书。

6.问:项目制度保障有哪些?

项目建立诚信机制、回避制度、争议处置机制、容错机制、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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