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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规范和完善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办公会研究部署,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动做好机构职能、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等相关民政社会事务工作信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472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7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0条,政务活动类信息278条。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民政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按时高质办结并及时办理回复,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2022年,更新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老年人“三项补贴”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科室(单位)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不断拓展公开载体。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我局在办公大楼底楼设立3块固定公开栏、1个政务公开意见箱和1块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动态信息;在县福利院、县社会救助站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民政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栏,重点对服务内容、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利用县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在《垫江日报》、垫江电视台、垫江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文字、视频等信息近50余条次;三是利用各乡镇(街道)宣传栏、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将惠民政策、村(居)务日常事务、城乡低保对象等情况及时进行张贴公开;四是结合每年的“社会救助宣传月”进行政策解读公开,全年制作悬挂标语200余幅,印制民政惠民政策小册子2000册、宣传单3万张,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五是通过各村(居)委“阳光村(居)务微信公众号”对党务、政务、财务、服务等村级事务和各项惠民政策进行公开等,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7万余条。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培训内容,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提要求,开展督促检查。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与业务科室统筹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要提升。二是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进一步完善及加强。

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科室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共同推进。二是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报告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邮编:408300;电话:023-7451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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