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重庆市垫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0-05-08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垫江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民政局的机构职能和领导职责;

2.民政事业工作规划、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

3.民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结果;

5.行政处罚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

6.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8.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9.涉及本机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3类:

1.线上渠道。

垫江县民政局(http//www.cqsdj.gov.cn/bmjz/bm/mzj/index.html)

2.线下渠道。

(1)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5号窗口;开放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垫江县图书馆。地址:垫江县文化西路22号;开放时间:8:00—18:00(每周四下午闭馆,节假日等特殊期间开放时间详见垫江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3)垫江县档案馆。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号;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其他渠道。

(1)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

(2)垫江电视台、重庆垫江APP、垫江新闻网(www.cqdj.gov.cn)、垫江日报等

(3)其他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垫江县民政局产生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垫江县民政局(http://www.cqsdj.gov.cn/bmjz/bm/mzj/index.html)《垫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复印有效。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1)地址:垫江县民政局机关办公大楼三楼303室(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对外接件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12561

(2)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对外接件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22706。

2.邮政申请。

收件人垫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

邮政编码408300。

其他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23—74633020。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确认电话023—74512561

目前本机关仅向申请人提供当面申请、邮政申请、传真申请等3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网络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申请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按照本指南指定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4512561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


垫江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