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牧业】垫江县农业品牌建设奖补办法 (试行)的政策咨询问答
1.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奖补资金?
答:在垫江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种植和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售卖等活动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专业大户、企事业单位等。
2.问:如何申请奖补资金?
答: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行填写《垫江县“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或《农业品牌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获奖证明,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然后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3.问:哪些农业品牌取得续展或再认证的可获得什么奖励?
答: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到期后取得续展或再认证可以获得1.5万元的奖补。
4.问:哪些农业品牌创建成功并满一年可获得什么奖励?
答: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满一年的,每个每年可获得0.3万元奖补。
5.问:同一农产品获得多个农业品牌怎么奖励?
答:同一农产品一年内获得多个认证的,按获得的最高标准给予奖补,不重复享受。不是同一年内获得可以按相应标准享受奖补。如种植的柑橘在同一年内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按规定只能享受最高的有机食品6万元的奖补。如果是分三年获得的认证那么可以每年享受相应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