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03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市政府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垫江县安全生产阶段性规划等。  

3.工作动态: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垫江县应急局工作动态;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4.垫江县应急局财政预算情况;  

5.垫江县应急局财政决算情况;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平台

1、线上渠道。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公开。我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sdj.gov.cn;

(2)垫江县应急管理局官方网页,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bm/yjglj/;

2.线下渠道。通过垫江县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开放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74511311。  

(2)垫江县图书馆。地址:垫江县文化西路22号;开放时间: 8:00—18:00(每周四下午闭馆,节假日等特殊期间开放时间详见垫江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74513840  

(3)垫江县档案馆。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号;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74683003。

3.其他渠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垫江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  

渠道一: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街91号(垫江县应急管理局)316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对外接件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617050;  

渠道二:  

地址:垫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8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对外接件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22706;

2.邮政寄递,收件人:垫江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件地址:垫江县南街91号垫江县应急管理局316室;邮政编码:40830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23-74617050。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确认电话:023—74617050。  

目前,本机关仅向申请人提供当面申请、邮政申请、传真申请等3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网络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街91号垫江县应急管理局316室;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74617050。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