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曹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12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政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由镇政府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sdj.gov.cn/bmjz/jz/chz_73209/)。

2.线下渠道。通过曹回镇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垫江县曹回镇光明街1号公共服务中心;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公共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窗口);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74570718;

2.信函申请。收件人: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光明街1号208室;邮政编码:408305,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qsdj.gov.cn/bmjz/jz/chz_73209/)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光明街1号208室;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74570718。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