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15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镇政府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

2镇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3镇政府预算、决算信息;

4镇政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线上渠道。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鹤游镇)(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hyz_73540/)。

2.线下渠道。通过垫江县鹤游镇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提交渠道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鹤游镇鹤游街98号镇政府1号楼304办公室;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鹤游镇鹤游街98号镇党政办304办公室;收件人: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08318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鹤游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鹤游镇鹤游街98号党政办公室304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82700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