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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561/2020-00030 [ 发文字号 ] 垫沙河委发〔2020〕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沙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26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关于印发《沙河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根据《垫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垫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垫扶组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脱贫攻坚要全面收官,原本就有不少硬仗要打,现在还要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必须再加把劲,狠抓攻坚工作落实”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突出“三精准”“三落实”,最大限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抓好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贫困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防止脱贫监测户返贫和农村低收入边缘人群致贫,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乡平均水平,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保障率达100%,返贫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安全村至少建成1个扶贫主导产业,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落实一个就业岗位。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目标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成色,防止“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

2.坚持“四个不摘”。坚持落实领导、工作、监管、监督责任,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接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保持扶贫工作队伍不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坚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3.坚持统筹谋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三类困难和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分类做好未脱贫人口、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帮扶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战疫”“战贫”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4.坚持扶防并举。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建立稳定脱贫、动态监测、脱贫后扶、防止返贫机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质量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持续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健全完善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坚持从学龄阶段至大学阶段全程资助,重点解决县外市内和市外就读学生未落实资助政策问题,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全覆盖持续享受教育保障政策;创新帮扶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视频教学和网络教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学业不受影响,全面落实教师结对帮扶和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每个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必须有1个以上教师结对帮扶,每学期实地家访不少于1次,每两周至少要与家长沟通1次;残疾儿童要因人制定送教上门措施,并严格按时间、按标准落实送教上门,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参保资助政策,按照科学合理、分类定档的原则全面落实贫困户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确保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住院自付比例控制在合规医疗费用的10%以内。及时解决个案问题,利用扶贫募捐资金、民政救助资金、健康扶贫资金等及时解决部分群众因患大病、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特殊问题,确保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及时开展动态产生的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持续提升住房安全保障质量,完善基本生活设施设备配套,确保贫困群众住得进、住得好。加大农村危旧房处置力度,引导动员已异地改造的贫困户拆除原危旧房,将危旧房拆除情况与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分配挂钩,一时无法拆除的,落实好警示措施。对普通农户长期无人居住危旧房要全面摸清底数、掌握人员去向,落实好警示措施。

4.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重点解决宝顶村、麻柳村等高台地区供水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问题,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检验检测,确保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

5.拓展产业扶贫增收。推进到户产业发展,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和意愿、外出务工情况,科学分配到户产业资金,防止简单发钱发物,确保在家有劳动力、有意愿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长效增收产业。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让贫困户真正参与扶贫产业发展。落实好财政补贴、农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措施,帮助涉农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复工复产,保障农资物资运输,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尽量减少新冠疫情对扶贫产业的影响。

6.拓展就业扶贫增收。摸清贫困户技术技能培训需求,整合行业培训资源,着力抓好贫困户就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确保有劳动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技术技能培训全覆盖。开展就业对接,促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过渡性安置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育致富带头人3名,带动贫困户就业9人以上。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户分批有序外出务工,为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保障贫困群众收入。

7.巩固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地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保障政策,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对其他特殊重大生活困难情形,采取一事一议,纳入乡巩固扶贫开发成果领导小组会上研究解决;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保留充足的临时救助资金,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切实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抓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户精准帮扶工作,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活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二)巩固提升贫困村脱贫质量

8.提升基础设施。建好管好“四好农村路”,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加强水库、山坪塘、提灌站管护,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全保障。

9.提升主导产业。壮大贫困村主导产业,整合资源,强化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加强招商引资,在安全村现有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大“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力度,确保安全村至少建成1个扶贫主导产业,至少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抓好农超对接、农商对接,组织安全村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10.提升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户”模式,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扶贫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贫困群众从改革中受益。

11.提升人居环境。继续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加快实施贫困村“厕所革命”,将贫困村人居环境治理纳入连片整治范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整治专项行动,整合部分涉农资金用于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确保安全村有1个生活垃圾清扫队伍。持续实施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规范畜禽散养行为,实施厕所、厨房等居住环境整治,实施失能贫困户人居环境救助,有效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提升贫困群众精神面貌。

12.提升治理水平。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社区社会组织作用。

(三)实施防止返贫专项行动

13.开展动态监测。建立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对象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采取上门排查、信息筛查、个人申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返贫致贫趋势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综合研判后及时进行预警发布,精准落实有关帮扶政策。持续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医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银保监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互通共享。

14.落实持续帮扶。2020年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不调整。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每月一走访要求,全面排查脱贫人口脱贫质量是否可靠、增收渠道是否稳定、帮扶政策是否精准落实等,做到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政策第一时间落实、问题第一时间销号。建立农户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主动反映、村支两委受理并调查、乡党委和政府审定的问题申报机制,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能够据实解决问题的及时研究解决。

15.开展志智双扶。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活动,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16.强化项目运管。建立脱贫攻坚资产台账,明确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后期管理维护,持续发挥好项目效益。财政投资形成的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按属地化原则确权给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对公益性设施和公共事业,可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式,保障其运行。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保障项目后续有人管护。

17.引导社会帮扶。推进消费扶贫,建立扶贫产品社区销售点1个以上,持续开展各类消费扶贫活动,帮助贫困村(户)农副产品销售。引导乡政府、各企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户)对接,采购(销售)贫困村(户)农副产品。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全面推进“互联网+扶贫”,强化中国社会扶贫网APP的应用和管理,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实现有条件的贫困人口注册全覆盖,财政供养人员注册全覆盖,爱心人士与贫困户注册比例达3:1,积极动员贫困户发布爱心需求,确保需求对接率达100%。开展好“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动员社会捐资捐物助力脱贫攻坚。评选表彰一批社会扶贫先进典型,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18.加强统筹衔接。统筹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既突出重点、科学应对、做好防控,也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打好攻坚。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政策、工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选择南山村开展试点试验,打造党建引领好、产业发展好、公共服务好、人居环境好、精神面貌好的“五好”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期内,乡党委、政府要健全“双组长”工作责任制。5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定期将巩固脱贫成果向乡党委书面述职。

(二)强化工作落实。乡辖相关站所室按照中央、市、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制定配套政策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目标任务,实化细化巩固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尽锐出战,不折不扣狠抓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三)保持财政投入。脱贫攻坚期内,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保持原有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插花”贫困问题。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2020年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扶贫干部培训,落实关心关爱机制,以更严更实的作风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格考核问责。脱贫攻坚期内,将巩固成果防止返贫情况纳入脱贫攻坚述职和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制度,强化对脱贫巩固成果的政策监管、审计监督、社会监督,重点关注思想是否放松、责任是否松懈、工作是否停顿、作风是否懈怠,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垫江县沙河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13号文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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