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10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简历、分工;

2.政府机构设置;

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

4.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

5.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6.政府其他公文类信息;

7.政府惠民惠农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tpz_73448/)。

2.线下渠道:垫江县太平镇政务公开专区。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牡丹大道191号公共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4536329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应规范、准确填写《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牡丹大道191号公共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或406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4536329

2.邮政寄递。

收件人: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牡丹大道191号太平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

邮编:408325

其他: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目前,本机关仅向申请人提供当面申请、邮政寄递2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网络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2

(三)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注意事项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牡丹大道191号党政办406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4536329。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