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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医保费用上涨?门诊共济有什么好处? “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回应热点问题

日期:2024-11-01

(回应热点问题)

如何更好地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如何让参保更便捷高效?在10月31日举行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垫江县“医保在您身边”新闻发布会上,县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公开回应。

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都可以报销,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2023年达到3088种。

在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方面,现在的医保制度不断向门诊保障延伸。相比于过去,只有高血压、糖尿病重症患者并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才能医保报销,现在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不仅如此,参加居民医保后,参保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大病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产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医疗保障与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息息相关。

我县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医保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为出发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精准救助各类困难群体,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均可享受医疗救助。同时,细化强化困难人员认定细则,确保救助对象应享尽享。

不仅如此,医保还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提供了便利,困难群众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在市外就医,医疗费用已联网结算的,可通过渝快办搜索医疗救助,按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目前我县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数超4万人。

提升保障内涵质量

巩固提升住院保障水平、全面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近年来,医保的内容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

县医保局职工医保待遇科科长庄宇介绍,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丰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普通门诊的药品、检验检查、治疗等费用纳入报销。门诊特病、两病、国谈药品医保报销后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一定程度上还能降低住院率,既减少个人住院费用,又减轻医院病床周转压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把优质医疗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的病人。

此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个人账户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大大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下一步,我县还将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保障力度、广度和厚度,实现应保尽保、覆盖全民,持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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