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三强化”规范电动车管理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组织管委会、服务中心、物业、公园安保等人员开展电动车安全知识学习教育,观看安全警示片2次,宣传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发放文明驾乘摩托车倡议书2000余份。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10个,禁止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杜绝飞线充电隐患,明确禁止超员、闯红灯、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违规安装棚伞、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公园管理。东部新区与县应急局、县道安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推动联合共治,设置“限速”“急弯”等道路交通安全标牌16个,禁止违规二三轮电动车进入公园停车场,通过三合湖湿地公园LED屏幕展示、电动车交通安全常识音频滚动播放等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集中整治以来劝导二三轮电动车违规人员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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