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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3-0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根据《垫江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垫江科技局发〔2019〕11号)、《垫江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大科技支撑助力新冠肺炎突发疫情防控的通知》(垫江科技局发〔2020〕5号)等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第一批县级科技项目申报,请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一)新冠肺炎科技攻关。抗疫检测产品、有效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及配套产品、防护用品等研发及产业化;对抗疫相关配套产品、防护用品性能提升和生产工艺改进的研究;新冠肺炎防治的科技协同攻关研究;利用我县中医药特色,探索开展中医药防治研究;引进对能确保及时在传染源识别及隔离、易感人群防护、防疫消毒、疾病诊断、临床救治等重点领域得以临床应用转化的科技成果和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化生产。

(二)产业技术发展。重点围绕新材料、汽摩零部件、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钟表计时及精密加工等产业五大支柱及符合全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应用示范。

围绕培育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引进应用物联网新技术等先进技术,推动智能生产、推广智能应用、开展智能产品开发,建设智能化技术创新平台。

(四)社会民生领域。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智慧城市、临床医疗等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示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垫江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机构,鼓励申报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县外高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县级科技项目,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研发项目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自筹资金与财政科研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社会民生领域类项目不低于1:1,新冠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可全额资助。

(六)已经承担县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0年县级科技项目。

(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三、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和我县产业政策。

(二)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所开发的产品和推广应用的技术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破坏生态环境、高能耗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六)申报企业原则上为科技型企业。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为抗击疫情提供物资保障和积极捐款捐物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

四、支持金额

(一)科技专项。根据全县科技发展需要,以自主设计方式明确主要目标和内容,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专题项目。资助强度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二)重点项目。符合我县特色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支撑的技术应用及研发项目。资助强度10-50万元(含10万元)。

(三)一般项目。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促进作用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资助强度10万元以下。

五、申报材料

(一)立项申报书

申报书在垫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垫江企业科技群(QQ群号:105872185)自行下载,申报书填好后将纸质件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交到县科技局管理科(县级机关综合楼3号楼402室),并将电子档传到邮箱601729155@qq.com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预期成果等内容,审批立项后将成为考核主要内容,在项目结题时将严格按照要求验收,请慎重填写。

(二)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新品种鉴定材料、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申报截止时间

新冠肺炎科技攻关类项目截止2020年3月15日,其他项目截止2020年3月30日。

联 系 人:罗晓梅、刘本钱  

联系电话:74681037

联系地址:垫江县科技局402办公室(县级机关综合楼3号楼402室)

 

附件:1. 垫江县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此页无正文)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1:

 

垫江县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承担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推荐单位:                        (盖章)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制


填报须知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向县科技局申报的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

2、立项申请书各项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扼要。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预期成果等内容,将成为项目任务书(完成目标)的主要内容,项目结题时,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结题,请慎重填写。

4、立项申请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将新品种、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文献等材料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5、科研诚信承诺。申报项目的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6、产学研合作协议。重点项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相关单位须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一、项目基本信息简表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承担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1、企业  2、事业  3、专业合作社  4、其它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手机号

邮箱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经费来源  (万元)

项目研发经费总投入(含财政科研经费)

 

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

 

注: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事业单位科技项目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二分之一,其他项目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四分之一。

 

 


二、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要合作单位参加人员)

 

姓名

职称

专业方向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项目中分工

每年工作时间

签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参与人

 

 

 

 

 

 

 

 

项目参与人

 

 

 

 

 

 

 

 

项目参与人

 

 

 

 

 

 

 

 

(自行添加)

 

 

 

 

 

 

 

 

注:1.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项目和在研主持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2.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三、 项目考核指标

1、约束性指标

(比如项目实施期内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的销售收入,累计税额,技术性能及生产工艺指标、发展规模)

(一)

(二)

(三)

……

 

 

 

2、选择性指标

 

(比如专利、商标、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获得生产(应用)许可、出口额等)

(一)

(二)

(三)

……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

 

(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简要描述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行业或产业的现有政策背景分析,主要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本行业及当地经济、社会、生态环保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

(二)

(三)

……

 

 

五、项目主要研究示范内容

 

一)研究开发内容(阐述研究思路、技术路径和研究方案)

(二)推广应用方案

(三)创新点

 

 

 

六、现有工作基础

(一)项目负责人及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重点阐明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背景)

(二)主要参与企业基本情况(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详述牵头企业资质、技术创新能力和财务状况)

(三)与项目相关的前期技术研发工作基础

(四)与项目相关的研发平台、成果(专利、奖励等)等情况。

 

 

七、进度安排

年度

研究计划

达到指标

请自行增加行

 

 

 

 

 

 

 

八、项目概算(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概算

经费支出概算

科目

概算数

序号

科目

其中

县级

财政资金

单位研发投入

 

1

县级财政资金

 

一、直接费用

 

 

按照财税〔2015〕119号进行账目归集

2

单位研发投入

 

1

设备费

 

 

 

 

 

2

材料费

 

 

 

 

 

3

测试化验加工费

 

 

 

 

 

4

燃料动力费

 

 

 

 

 

5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6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费

 

 

 

 

 

7

劳务费

 

 

 

 

 

8

专家咨询费

 

 

 

 

 

9

其他支出

 

 

 

 

 

二、间接费用

 

 

 

 

 

1

管理费

 

 

 

 

 

2

绩效支出

 

 

 

 

 

合计

 

【与单位研发投入概算数一致】

来源合计

【与项目研发总投入一致】

支出合计

【与来源合计一致】

注:1.经费来源为项目研发总投入,指在项目实施期内发生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投入经费,包括县级财政资金和单位研发投入两个部分。其中,已拨付的县级财政资金全部列入项目研发总投入;单位研发投入请参见《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行账目归集并计算。

2.“经费支出概算”中的县级财政资金科目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3.项目验收未通过的,按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县级财政资金进行财务审计与清算,收回结余资金和违规使用的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录。

 

 

九、审核意见

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部门推荐意见:

(各推荐单位请认真核实推荐,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科研诚信承诺书

郑重承诺: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结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垫江县科技项目及财政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应条件,不进行任何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准确,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复申报、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科 技 项 目

产 学 研 合 作 协 议

 

甲方(项目牵头单位): xxx

乙方(项目参与单位): xxx

丙方(项目参与单位): xxx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按照科研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就XXXXX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

二、各方任务分工

……

三、经费分配(包括项目研发投入)

……

四、成果权益分配

……

五、未尽事宜(包括保密条款、补充协议、争议约定等内容)


……

本协议自项目立项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单位及其负责人须签字签章,并签署时间。

 

甲 方(单位盖章):xxx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 方(单位盖章):xxx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丙 方(单位盖章):xxx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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