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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市民书

日期:2020-05-15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2020年4月30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有效落实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我县各医疗机构积极完善相关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设施设备,现将我县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县疾控中心。

二、检测要求

1、各医疗机构门诊诊室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或有流行病学史可疑新冠肺炎患者,由专科医生护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门、急诊手术患者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所有住院患者陪护均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自理能力的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需要陪护的住院患者只能固定1名陪护人员。

三、检测流程

复工、复产等健康人群需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及社会自愿检测人员,可预约检测。

县人民医院:预约联系电话:023-85652222(体检中心),检测时间:每天上午10:00之前。

县中医院:预约联系电话:023-74520796(体检中心),检测时间:每天上午10:00之前。

四、项目及价格

1、检查项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60元/人;新冠病毒抗体(IgG+IgM)检测:120元/人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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