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0年县级生态文明示范工业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1-0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文明示范工业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垫江经信发〔2020〕17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认定的2020年县级生态文明示范工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业务科室联系电话:74682382。监督电话:74512518。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