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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日期:2021-04-02

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垫农改办〔2019〕3号)及《垫江县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垫农发〔2021〕9号)要求,对12个乡镇推荐的23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

评审按照产业发展前景、资金情况、建设内容、投资标准、管理措施、效益目标进行综合评审。采取100分制,由高到低确定项目实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评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以下16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

重庆市中之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垫江县龙安绿化植物农业种植股份合作社

重庆醉惠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重庆强鑫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御龙弘耀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垫江县百泥坝果树种植股份合作社

重庆顺之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垫江县坪山镇利刀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垫江县绿丰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垫江县源源夏橙种植专业合作社

重庆农品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蜂糖李种植专业合作社

重庆市绮绮农业有限公司

垫江县石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垫江县凯财诚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垫江县太勇花椒种植家庭农场

二、项目库储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以下7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完善资料后,纳入农业项目库储备。

重庆众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垫江县太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重庆市坪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垫江县健民种植家庭农场

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重庆茂达果品股份合作社

垫江县刘明水产品养殖场

三、公示期

公示期3天,即2021年4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委实名反映,电话74516682。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 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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