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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04-02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1〕1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现公示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安排部署迎检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从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对2020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提升

1.健全教育领导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县委常委会议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教育重大事项7项。召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及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1次,审议《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意见》《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工作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垫江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突出问题。

2.落实联系学校制度。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印发《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县级领导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县级领导职能职责,强化对学校的调研指导,开展教育工作调研12次,解决学校发展实际问题,有力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3.强压意识形态责任。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学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年末综合督导考核。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各学校党组织每年召开专题研究会不少于4次,每半年向县委教育工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4.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县域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归口县委教育工委管理,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提高党的政治生活质量。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多渠道补充思政课教师6名,着力打造思政精品课程。开展党建工作全覆盖专项督导评估1次,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将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评估考核常态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垫江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措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切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县无下达升学指标,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及教师,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分配、评优评先挂钩等违规现象。

(三)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师生健康全面保障

1.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包片包校包人头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40余个,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学校有序开学”。

2.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包片包校指导和督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召开开学复课总指挥长会议3次,定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确保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3.强化防控过程督导。定期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督查,将学校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按比例计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发放挂钩。

(四)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49077万元,同比增加7431万元,增长5.24%。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职业高中为578.79元,同比减少3.89%;普通高中为399.42元,同比增长1.02%;普通初中为883.99元,同比增长8.64%;普通小学为913.81元,同比增长8.95%;幼儿园为537.14元,同比增长7.32%。

2.严格落实经费管理。严格落实《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3.落实待遇保障政策。建立保障教师工资收入增长和动态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含基础绩效固定部分),考核发放超额绩效,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岗位生活补助,印发《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含临聘人员)待遇保障政策,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略高于公务员。

(五)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建立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统筹管理,每年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在学校机构或编制调整时作动态调整。制定《垫江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印发《垫江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年度审批报备制度,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单位不得自行设置、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县教委统筹开展各类督查检查事项,将各类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合并进行,2020年对中小学校和教师各类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3.5%,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六)有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办园质量显著提高

1.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印发《垫江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落实2021年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2.监管提质统筹实施。印发《垫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全县在园幼儿普惠覆盖率达94.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严格实施幼儿园准入管理和等级动态核定制度,新增市级一级园2所、二级园5所,全县一、二级园达78所,占比55.7%。纵深推进“1+9+N”学前教育共同体发展,定期开展全县大型教研活动,加强辐射引领,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日趋优质均衡。

3.公办资源持续扩大。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我县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强化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功回收小区幼儿园4所,用于举办公办园,顺利完成红星爱琴海、丹湖时代城、玉湖澜湾等小区配套幼儿园回购洽谈。加快幼儿园独立建制步伐,全县公办独立建制园增至6所。

(七)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条件保障,校际差异明显缩小

1.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全覆盖开展入户劝学和送教上门。精准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2020年共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子女1.3万余人次,金额1418.2万元,办理助学贷款5873人,金额453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5558人次,金额166.74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双清零”。

2.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印发《垫江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落实2021年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各项指标监测,2020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7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为0.593、0.274,优质均衡关键指标达标率持续提升。

3.督导考核落实到位。强化督导考核,严肃问责追究,将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八)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大班额化解成效明显

成立县教委化解大班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学校学籍管理,把好招生关、学籍异动关,2020年新生年级未产生新的大班额。进一步夯实办学基础,着力解决部分学校大班额问题,全年投入资金2.89亿元,实施校舍改造项目56个,新建、改扩建校舍27.21万平方米;牡丹湖小学、垫江九中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大石小学迁建工程、垫江五中改扩建工程完工投用,开工建设三合高级中学、实验中学朝阳校区二期、西湖小学、玉鼎小学、县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太平小学迁建工程,垫江八中高中部恢复招生。

(九)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教育生态持续向好

严格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规定,将育才学校、兰兰小学、南阳小学、树仁小学等4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统一管理,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县教委备案后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成立工作专班,依托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提前组织招生、以高额物质奖励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等违规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十)持续健全过程监管机制,教育环境不断优化

1.办学行为持续规范。严格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及中央巡视组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治理,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我县无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现象。

2.违规办学查处有力。完善常态执法机制,成立12个执法小组,坚持每天采取执法人员、执法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将创想教育等15所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2020年以来,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000余校次,坚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6起,分别予以警告,清退培训费4.431万元,罚款1.4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93万元的行政处罚。

3.违规从教惩处加强。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实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完善教师逆向交流制度,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等违规行为,对4名公办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的违规行为,给予其中3名城区教师逆向交流处罚、1名教师政纪处分。

(十一)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育人效果不断提升

1.德育工作成效凸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内涵发展,13名师生获市级德育类荣誉称号,2所学校评为“重庆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征文获国家级奖项60人次,市级奖项115人次,育人效果不断提升。

2.体艺科技成绩斐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比赛,获得国家级奖励5人次,获得市级奖励139人次。获评全国特色学校(幼儿园)7所,获评市级特色学校4所,国家级艺体特色学校和示范校达26所,市级艺体卫特色学校和示范校达21所。成功承办重庆市2020年中小学校园足球市级(小学乙组)总决赛,我县小学女子足球分获甲、乙组冠军。

3.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印发《垫江县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分区包片包校责任制工作机制,成立垫江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带动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

4.减负工作持续发力。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垫江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深化减负提质。强化督导检查,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切实推动减负工作落地落实。

(十二)着力夯实安全稳定基础,安全稳定态势总体良好

1.校园安全防范有力。配齐配足校园安保人数和物防设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配备率达100%,校园封闭管理达标率达100%,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接入公安达100%,“护学岗”设置率达100%。

2.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建立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强化学校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值守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涉稳事件发生。

3.警校合作机制健全。建立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对交通压力大的学校周边落实高峰时段“三见”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立校园周边环境调解委员会和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垫江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垫江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十三)全力推进改革任务,督导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1.推进改革落地落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垫江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细。

2.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理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依法设置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委教育督导科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督导工作室设置的通知》,在全县57个较大规模学校成立学校督导工作室,“县级—学区—学校”三级督导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3.督导条件保障落实。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成员,成员单位增至19个,配备县政府专职督学3名,成立教育督导责任区10个,选聘专职责任督学36名,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全覆盖和专职化。落实督导工作经费,每年向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足额划拨人均3万元工作经费,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全面保障。扎实开展督学培训,全年参加县级培训102人次,参加市级培训5人次,督学参培率达100%。

4.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对照2019年12月国务院督导组检查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反馈问题,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举一反三,印发《垫江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切实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整改情况,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义务教育均衡成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发展存在短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虽同比有所增长,但与市定标准差距较明显。

(二)学校布局调整不快。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不能适应城镇化加快发展步伐,存在城区挤、乡村弱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大校额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机制体制,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强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出台针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标准,以推进“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主要目标,大力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优化督导评估方法和综合评价模式,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教育“十四五”规划和“教育现代化2035”远景目标,持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深化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区群发展战略契机,积极对接县外优质教育资源,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多领域教育联盟,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共建共享。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育人水平。坚持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制定出台“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编制岗位、公开招聘、职称评聘、交流轮岗等管理制度,推动“县管校聘”落实落地。制定《师德考核评价方案》,健全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体系和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大力提升教育保障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逐年提高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强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着力解决“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六)深入抓好两项创建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国家、市、县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部署,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2021年任务清单,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创建工作,强力助推教育强县建设。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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