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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公告

日期:2021-09-01

为在推荐工作中扩大民主,广听意见,加大监督,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对垫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事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辅政,负责全院文稿信息调研宣传联络审判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累计获得全市法院条线先进12次,获得重庆市青年文明号重庆市共青团员先锋岗荣誉称号,获市高院条线先进个人5人次,获市三中法院嘉奖1人,获全县政法平安先进个人1人,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工作突出。获评全国优秀信息1篇。法治文化公园报告、宣传工作,报告受到县委书记批示肯定、成功写入高院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完成9115项制度汇编。组织开展法之理在法外读书活动。牵头双城记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设计及统筹工作。完成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资料起草工作。主持拍摄微电影《誓言》获得全市优秀奖,原创MV《与法同行》在学习强国展播。编写案例入选最高法院裁判规则1篇、入选市高法院典型案例2篇、协办市高法院重点课题1个。

()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李兴龙,男,198698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一级法官

主要事迹

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创新工作方法,研用案件系数信息化测算质效考核;建立内勤兼职审管联络员质效管理机制;创新引入高校开展第三方案件评查及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创新两代表一委员法院开放日活动;创设龙哥说法栏目线上线下民法典宣传。创实工作路径,牵头负责野生动物小灵猫案宣传调研,入选最高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十大裁判规则》。个人多篇文稿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中央采用。参与创作主演执行微电影《誓言》获市委宣传部优秀作品奖,原创MV《与法同行》被学习强国采用。创优工作业绩,带领部门获得重庆市青年文明号重庆市共青团员先锋岗称号,累计获得调研信息宣传联络工作市高院条线先进12次、获市高院条线先进个人5人次。20182019年本人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连续3年先进个人,所在支部(担任支部书记)于2021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邓浩,男,198971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垫江县人民法院澄溪人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

主要事迹

该同志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所在支部在组织力提升工程获评优秀、带领澄溪人民法庭被市高法院验收评为示范民生法庭。一是办案质效好。调撤率达69%,承办的1731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敢于惩恶扬善,维护规则,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防止家庭暴力;对伪造证据的袁某予以罚款,维护法律权威;开展法治讲堂,判决未抚养子女方补偿费用,弘扬真善美。二是扎根基层,为民举措扎实。开展车载便民法庭45件次;率先进行储蓄存款纠纷司法确认;于20197月与派出所、司法所进行一庭两所联合调解,在线确认。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党委政府工作。累计协助调处涉国庆安保、市县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纠纷18件。四是善于审判总结。在《人民法院报》、人民网发表稿件10余篇,重庆市优秀司法建议1篇。五年获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于2019年获县政法干警先进个人、于2021年获县优秀共产党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92日至202198日)。

三、公示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推荐条件等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的方式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

2.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如发现有泄愤报复、恶意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评选的,取消推荐资格。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74512309

特此公告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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