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垫江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增家庭和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0〕100号)和《关于将城市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0〕101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对2021年保障性住房新增9户和复核1户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如有申报不实的,请于2021年10月28日16时前,以电话、电子信箱和信函形式向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74513732 74518685
地址: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邮编:408300 电子信箱:348343986﹫qq.com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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