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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2-01-14

(2022年1月14日)

垫江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统计局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20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1247.97公顷(1068719.55亩)。其中,水田31611.71公顷(474175.65亩),占44.37%;旱地39636.26公顷(594543.9亩),占55.63%耕地主要分布在周嘉镇、永安镇、高安镇、砚台镇和坪山镇,占全县耕地的31.8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639.74公顷(129596.1亩),占全县耕地的12.1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6058.15公顷(240872.25亩),占22.5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8142.41公顷(422136.15亩),占39.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105.47公顷(166582.05亩),占15.5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302.2公顷(109533亩),占10.25%

    (二)园地4304.32公顷(64564.8亩)。其中,果园2959.38公顷(44390.7亩),占68.76%;茶园108.16公顷(1622.4亩),占2.51%;其他园地1236.78公顷(18551.7亩),占28.73%园地主要分布在沙坪镇、包家镇、白家镇、永平镇和黄沙镇,占全县园地的48.54%

    (三)林地44215.06公顷(663225.9亩)。其中,乔木林地37879.85公顷(568197.75亩),占85.67%;竹林地2485.67公顷(37285.05亩),占5.62%;灌木林地3487.34公顷(52310.1亩),占7.89%;其他林地362.2公顷(5433亩),占0.82%。林地主要分布在新民镇、沙坪镇、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和三溪镇,占全县林地的44.83%

    (四)草地12.15公顷(182.2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48公顷(22.2亩),占12.18%;其他草地10.67公顷(160.05亩),占87.82%草地主要分布在桂阳街道、沙坪镇、曹回镇、太平镇和砚台镇,占全县草地的59.84%

    (五)湿地9.82公顷(147.3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类型均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白家镇,占全县湿地的74.8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871.57公顷(238073.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786.98公顷(41804.7亩),占17.56%;村庄用地12834.77公顷(192521.55亩),占80.86%;采矿用地204.24公顷(3063.6亩),占1.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5.58公顷(683.7亩),占0.29%

    (七)交通运输用地3361.91公顷(50428.65亩)。其中,铁路用地123.68公顷(1855.2亩),占3.68%;公路用地969.82公顷(14547.3亩),占28.84%;农村道路2268.22公顷(34023.3亩),占67.46%;港口码头用地0.11公顷(1.65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0.08公顷(1.2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70.34公顷(86555.1亩)。其中,河流水面1208.92公顷(18133.8亩),占20.95%;水库水面1660.73公顷(24910.95亩),占28.78%;坑塘水面2410.04公顷(36150.6亩),占41.77%;沟渠434.12公顷(6511.8亩),占7.52%;水工建筑用地56.53公顷(847.95亩),占0.9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周嘉镇、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砚台镇、曹回镇和白家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1.7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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