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
部分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
整改责任单位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治落地;二是加快推进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021年12月建成投运。2.盯紧问题,加强督办。针对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落实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回访核查等机制,严格整改落实,逐一整改到位。3.强化监管,巩固成效。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已建成投运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美丽城市。
整改成效:1.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编制整改方案,2020年10月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专项整改子方案,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措施,有效保障问题整治落地。二是加快平台建设,及时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四级平台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1年11月进场施工,2022年1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新增库容30万立方米,既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以前填埋场有足够的库容量,又可解决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的长期应急填埋需求。三是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3.19亿元,占地面积72.3亩,处理能力400吨/天,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项目完工,9月已生活垃圾已入场开始烘炉,同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11月11日正式投运,并网发电,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盯紧问题,加强督办。一是成立项目指挥部,2020年7月成立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成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统筹协调并交办督办,共计研究解决建设前期规划选址、用地调规、征地拆迁、施工进场等的重大问题80余个。三是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充分发挥项目指挥部统筹协调、统一调度、督导落实等职能职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挥部多次组织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信访办、县林业局、相关乡镇政府等部门参与选址规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估、林地调整、施工许可等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四是建立回访核查机制,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2021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及县领导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建立专项督查问题清单,及时解决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回访核查事项。3.强化监管,巩固成效。我局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发电厂常态化监管,制定监管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管理,安全稳定运行。 |
整改时间 |
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陈晓琴74601151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