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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3-03-17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结合我镇实际,面向全县招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招聘对象为具有垫江县户口或者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失业、无业残疾人,原则上应为肢体、视力、听力和言语三、四级残疾人。

4.年龄条件: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320日18时00分止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人:老师,电话:13996778910)。

三、确定拟聘人员

(一)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岗位数的情况下,由鹤游镇人民政府组织报名人员于3211430在镇政府1号楼307会议室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数的情况下,由鹤游镇人民政府组织报名人员于3211430在镇政府1号楼307会议室面试,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政审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全面了解被政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等(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政审考察。

五、体检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综合研判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由考察对象依次替补,体检(体检医院为三甲医院)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由政府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政府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聘用与待遇

人选确定体检合格后,直接与重庆垫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具体待遇:购买五险,基本工资+工作补贴。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面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鹤游镇民政和社会事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鹤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4582700

附件:垫江县鹤游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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