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垫江县桂阳街兴隆花园3栋4单元增设电梯变更的公示

日期:2024-06-11

桂阳街道兴隆花园3栋4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桂阳街道兴隆花园3栋4单元位于兴隆花园小区内,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4日通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并送达联合审查意见表,后期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单元底楼业主反对在房屋外面加装电梯廊桥一楼左边钢柱,造成施工中断,经该单元申请电梯业主协商一致后,重新设计变更,将该单元电梯廊桥一楼左边钢柱取消,改为二楼以上增加斜支撑加固处理,标高4.0米处原结构雨篷挑板考虑到安全性,只拆除原结构构造梁部分外挑雨篷。原2023年12月13日公示的电梯廊桥一楼左边钢柱和拆除梁构造雨篷作废,其他公示资料不变,现将左侧变更和拆除部分雨篷资料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兴隆花园3栋4单元)

若你单元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垫江县桂南大道166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74508691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