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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垫江县公安局关于取消文化西路部分路内停车泊位的通告

日期:2024-07-02

根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因垫江天街小学(明月大道与文化西路交叉路口)预计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经实地调研,决定取消文化西路部分路内停车泊位,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4712日起,依法取消文化西路部分路内停车泊位(详见图片)。从2024712日至2024720日,将拆除上述路内停车泊位的收费设施(标线、地磁等),期间行人及车辆请绕行。

二、上述路段恢复道路功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对违停车辆进行执法查处。市民车辆可停放至垫江县天宝寨停车场。

望广大市民和车主朋友积极配合支持,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为优化城市停车秩序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 垫江县公安局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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