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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日期:2024-09-05

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正在委托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开展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bspqpcmT7_CqeHb6PQ7mA

提取码:t66n

(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bspqpcmT7_CqeHb6PQ7mA 提取码:t66n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1219日,建设单位取得了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1-500231-04-01-790690备案证为总体规划、总体备案,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筑总面积30000平方米(含管理用房、职工宿舍、屠宰厂房、冷库、冻库、待宰圈舍、检验检疫用房、化验用房、物流用房、锅炉房、职工洗浴用房等配套附属用房建设);新建厂区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屠宰、冷链系统、检验检测、变压器、锅炉等机器设备,形成年32万头猪牛羊及1100万只家禽屠宰规模。

20244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编制《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仅涉及一期工程,不涉及二期工程。同时,我公司按照相关规范,根据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含管理用房、职工宿舍、屠宰厂房、冷库、冻库、待宰圈舍、检验检疫用房、化验用房、物流用房、锅炉房、职工洗浴用房等配套附属用房建设);新建厂区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屠宰、冷链系统、检验检测、变压器、锅炉等机器设备,形成年30万头生猪屠宰规模。备案证中剩余的建设内容由二期工程开展。

2024718日,重庆市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了《重庆市垫江蓝星实业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会上,建设单位确认短期内不会开展二期工程。同时,在园区规划环评中,本项目拟投资建设的内容也为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即建成后年屠宰30万头生猪。为确保备案证与环评手续的整体统一,因此在2024719日,建设单位对原备案证的备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去除了原备案证中本次评价不涉及的二期工程,仅保留了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修改后的备案内容与环评的评价内容统一,项目名称、代码均未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备案证见附件。根据新备案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含管理用房、职工宿舍、屠宰厂房、冷库、冻库、待宰圈舍、检验检疫用房、化验用房、物流用房、锅炉房、职工洗浴用房等配套附属用房建设);新建厂区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屠宰、冷链系统、检验检测、变压器、锅炉等机器设备,形成年30万头生猪屠宰规模。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至重庆市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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