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溪街道长安文化新城文丰苑2单元增设电梯变更的公示
桂溪街道长安文化新城文丰苑2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桂溪街道长安文化新城文丰苑2单元位于垫江县长安文化新城内,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于2024年8月27日进行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会,10月25日开工。由于原设计电梯井道与施工图纸不符,且电梯井前的门市不同意电梯安装在门前。现已解决门市不同意安装这一问题,经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安全方面的因素,该单元申请电梯业主协商一致后,重新设计变更,将电梯井道尺寸A轴~B轴间距由2m调整为2.2m;基坑壁厚由250mm调整为300mm,基坑外壁离原建筑墙面距离由3.95m调整为3.5m(井道离原建筑墙面距离由4m调整为3.6m)。原二层平面布置图(JS-04)、三~七层平面布置图(JS-05)、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GS-03)、二层平面布置图(GS-04)、三~七层平面布置图(GS-05)作废,其他公示资料不变。现将二层平面布置图(JS-04a)、三~七层平面布置图(JS-05a)、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GS-03a)、二层平面布置图(GS-04a)、三~七层平面布置图(GS-05a)电梯变更资料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4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长安文化新城文丰苑2单元)
若你单元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6月6日18:00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地址:桂东大道南段13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赵老师 汤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01127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