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将“垫江长生血液透析中心”等单位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协议机构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我局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对“垫江长生血液透析中心”等医药机构自愿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符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有关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31日起到8月6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本人真实证件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垫江县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受 理 人:谢国祥受理电话:74516133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服务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申请项目 |
垫江长生血液透析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长安大道东段333号 |
医保 |
垫江县乐怡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明月一路口腔诊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一路1号25幢-商业6 |
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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