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公示
| 2026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公示 | ||||||||||
| 序号 | 立案编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项目 | 违法单位 | 案件来源 | 违法事实 | 违法情况 | 适用法规 | 裁量依据 | 处罚情况(万) |
| 1 | 垫医保处罚字〔2026〕第1号 | 2025.10.15 |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 | 纪委移交 |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体检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0.54 |
| 2 | 垫医保处罚字〔2026〕第2号 | 2025.10.15 | 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 | 纪委移交 | 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体检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0.11 |
| 3 | 垫医保处罚字〔2026〕第3号 | 2025.10.15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 | 纪委移交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体检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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