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表面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已编制完成《垫江县高新区表面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对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新区表面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F12-2/02地块东侧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能力950立方米的电镀废水处理厂1座(其中一期设计废水处理规模530m3/d,二期设计废水处理规模420 m3/d),以及配套建设表面处理中心的锅炉房、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废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智能化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约20人,三班倒,每班8h,年工作时间300天,表面处理中心内生产员工(包含本项目员工)均不住宿,依托表面处理中心食堂进行餐食。
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1.3%。
二、全文公示版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liqTz1WT93-pmufgSmk5w
提取码: mnia
三、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023-74699176
2、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3-68616888;邮箱:282195366@qq.com
四、公示时限
2026年3月16日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