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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公开选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告

日期:2026-05-28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本土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3名。按照1:3比例确定开考人数。报名截止后,若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本次选拔名额减少或取消,重新组织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重庆市垫江县或在垫江县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人员;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531日至200853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产业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7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于7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

6.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7.会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写作能力;

8.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处世公道正派,能吃苦耐劳,热心基层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不得纳入此次选拔

1.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立案调查的;

5.存在涉黑涉恶、涉邪教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村霸等问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的不宜作为本土人才的其他情形;

8.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和填报各项资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528日—202664日(9:00—17:00

2.报名所需材料:《高峰镇公开选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报名表》1份(含蓝底登记照)、本人有效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需附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在线学籍报告纸质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非垫江户籍的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村社盖鲜章、村社干部签字)等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高峰镇人民政府204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023793896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各按50%的权重计算考试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90分钟答题时间,考试内容包括基本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农业、农村等综合类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拔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及以下者,不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采用等额考察方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日常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人选不符合本土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由镇党委会决定拟录用人员。

2.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察合格者,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五)县级联审

 体检合格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查。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任本土人才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录用,否则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联系,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在参与招考过程中如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高峰镇公开选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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