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拔本土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本土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裴兴镇上水村、高石村、桂花村本土人才各1名。按照笔试1:3比例确定开考人数。报名截止后,若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本次选拔名额减少或取消,重新组织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拔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重庆市垫江县或在垫江县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人员。
2.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7月31日,199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纳入本次选拔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
3.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0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裴兴镇人民政府209办公室,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3-74599700。
3.报名所需材料:《裴兴镇公开选拔本土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附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委托报名的出具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人报名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各按50%的权重计算考试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90分钟答题时间,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拔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四)体检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招录名额1:1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政审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相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查。若联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镇党委对确定的本土人才拟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联系,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在参与招考过程中如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裴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裴兴镇公开选拔本土人才报名表
